貨物遺失賠償規則
1. 托運人將貨物交給達方物流以后,如果在約定的時間以內,在相應的網站上面無法查詢,則達方物流承擔損失責任。賠償額度遵循國家政策,為貨物運費的五倍。
2.托運人將貨物交給達方物流以后,如果在約定的時間以內,在相應的網站上面可以查詢,但是在規定的時間內,收件人無法收到,或者明確被告知,貨物遺失。則由相應的運輸機構承擔損失責任。達方物流可以協助申請獲得賠償。
3.不可以查詢的貨物(如中國郵政、香港郵政的空郵包裹),不能獲得賠償。
4.約定的時間指:貨物在交給達方物流簽收時算起,到在各運輸公司網站上可查詢時為止。一般而言,香港郵政7個工作日;中國郵政10個工作日;FedEx、DHL、UPS、TNT 4個工作日;EMS 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