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上旬,曾接到
大連的一家進出口公司的寄樣要求,來電需要樣品做檢測以確認質量。我當時沒有多想,反正量100克不多,手上也有,所以馬上寄了,月底來電說我們的樣品已通過檢測(她們沒有檢測能力,是委托別人做的),6月底需要5噸,談結算方式,需到貨到進倉驗收后1個有限日內 付款。這公司05年1月剛成立,注冊資金50萬,說是國內外都有客戶和市場,和我聯系的那位小姐對產品的去向和用途說不清楚,只是說她是負責向廠家采購的,發來的合同草稿,請我們提出意見。先前有同事去過該公司,是協助另一家供應商談供貨細節,只強調一點即貨款的安全。它的銷售渠道和實力必須考慮。對買家不太了解的前提下,貨到付款這樣的條款是不適宜的。所以我再沒有興趣回復了,而她們也沒再來電。
現在,我對客人的寄樣要求會很認真對待,首先和客人做較為深入的交流,在確認了他的真實需求后,才寄樣。并保持和客人的及時溝通,得到客人對所寄樣品復驗檢測和認可的反饋,以及客人的其他的相關信息,依據市場變化做好更新報價等跟進工作,在這樣的緊密配合下,相信離下單不會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