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1個奧運立法項目列入規劃
涉及環境、旅游、志愿者、小廣告等方面
法制網訊 記者李松見習記者黃潔經過5個多月的調查研究,首批奧運立法需求中確定的65項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已經進入了實質性的工作階段。
記者日前從
北京市2008環境建設指揮部了解到,這65個問題包括奧運會期間機動車的出行管理、節假日安排、流動人口管理、重污染企業生產限制等一系列內容,其中11個項目已經列入了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另有14個問題,需要北京和中央協調,其余的7個問題則不需立法解決,由主管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或具體工作方案進行管理。
11項奧運立法已列政府立法規劃
已經列入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規劃的首批11個奧運立法項目中,包括了對外國人參加宗教活動管理、對小廣告的廣告主電話采取停機措施、無線電管理辦法、奧運會志愿者招募和管理等多個方面。
實行更嚴格環境標準。現有的《北京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只規定在空氣嚴重污染的情況下可以對有關企業限產、停產,但沒有規定在重大活動期間可以采取此類措施。而奧運會期間,對環境質量的要求較高,即使空氣質量能夠保持較好,但某些指標也可能不符合奧運會的特殊要求。因此,為了滿足改善奧運會期間空氣質量的需要,有必要修改現有的《北京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或者由市人大常委會授權政府在奧運期間可以采取嚴格的環保措施。
規范“一日游”治理小廣告。為了給在奧運期間來京旅游的國內外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務,北京還將對散客旅游進行立法,主要規范包括“一日游”、“胡同游”在內的散客旅游市場。同時,為了根治小廣告這一城市頑疾,對小廣告的廣告主的手機采取停機措施也將明確寫進立法當中。對于外國人參加宗教活動問題的立法,將主要通過設立臨時宗教場所,規范奧運期間外國人、團體在京進行宗教活動。目前市人大正在對該條例草案進行二審。
人口、交通、休假問題將不再立法
流動人口數量管理、市區及奧運場館周邊車輛限行、奧運期間休假等問題將不再通過立法予以規范,而由主管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
奧運期間控制流動人口。北京將分四種不同情況進行管理。據奧運立法協調小組分析,在京的流動人口主要是從事城市基礎建設項目施工的農民工,在奧運期間僅計算建筑業預計就將達到100萬人。對于這部分人,政府可要求建委協調施工單位建立企業整建制,勸返回鄉。而對于流浪乞討人員,政府將加強救助,特別是以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護法以及中央十九部委聯合發文為依據,對未成年人實施強制性救助。此外,對于廢品收購、小美容美發等出現問題較為嚴重的低端行業,奧運期間將加強管理,把一部分流動人口擠出北京。而對于外省市進京人口,經請示國務院同意,可以發布通告,限制進京人員數量,如進京人員須出具縣級以上證明等,從根本上控制流動人口。
奧運會期間實行交通管制。據悉,交通管制的公告文件目前正在起草之中,預計今年年底前就能完成。公告的內容將包括在開幕式及比賽期間,五環路以內機動車分單雙號出行;貨運機動車禁行范圍將擴大;奧運會場館周邊的部分道路實行禁行、限行措施;劃設奧運專用路線道路;采取臨時交通管制的應急措施等。此外,奧運期間還將加強對進京車輛的管理,未取得進京證的車輛進入北京市區的,將按照違反禁行規定處理。
奧運會期間北京集中放假。北京計劃在奧運期間集中放假,以奧運會之前或者之后的工作時間折抵集中休息時間。據了解,這種放假方式并不意味著所有企業都會在奧運會期間放假,某些商業等服務行業有可能還要增加營業時間。關于奧運期間究竟放多少天假合適,目前奧組委與市勞動局還在研究和討論中,尚無定論,但最有可能以16天為限。
部分問題需與中央協調
據北京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周繼東介紹,為了給各國代表團、奧林匹克貴賓一個方便、快捷的入境通道,奧運立法工作協調小組建議整合邊防、邊檢、海關等多方面的工作,經國務院批準,統一處理奧運期間首都機場進出境專用通道問題。
周繼東還表示,奧運立法首先要由各部門、各方面提出需求,目前研究的65個項目都是各部門包括市政府各部門、奧組委、社會各界等提出的建議,是各方面認為需要解決或者關注的“問題”。對于需要立法解決的項目,還要經專家論證后,由法制辦向市政府正式提出建議,由市政府決定。需要市人大常委會立法的,還要由市人大列入立法計劃。(責任編輯:鄭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