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聯手治超車貨總重超過55噸禁行公路
2007-11-27 17:2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記者日前從省交通廳獲悉,為堅決打擊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的違法行為,從現在起,河北、山西、北京、天津、內蒙古五省(區、市)再度聯手,在所轄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車貨總重超過55噸(橋梁設計承載能力最高值)的非法超限超載貨車上路過橋行駛。
為確保此次治超行動取得實效,五省(區、市)將建立省際聯動機制,各地政府及交通、公安等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強溝通與協作,采用固定檢查和流動巡察相結合的方式,加大路面執法和整治非法改裝車輛的工作力度。
據了解,此次治理,對發現嚴重超限超載和未經許可的超限車輛,特別是車貨總量超過55噸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將嚴格實施卸載處理,所卸貨物3日內由車主自行運走,超過3日后,按照國家規定予以拍賣。同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違法超載未達30%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給予2分的記分處理,對違法超載30%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給予6分的記分處理。交通管理部門或公路管理機構對違法車主給予最高上限罰款。
省交通廳有關負責人指出,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涉路執法人員要依法規范執法。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規定的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旦發現車貨總量超過55噸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在公路上行駛的,有關部門除按規定對車輛進行現場執法處罰外,還要實施責任倒查,依法追究相關汽車生產或改裝廠家以及運輸企業和廠礦企業的責任。如導致壓垮橋梁或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還要移交司法機關,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此次治理,各省(市、區)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現車貨總量超過55噸的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必須在本行政區域內清除違法行為,不得放行到相鄰省份,否則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但對當事人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