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外企申報出口退稅截止期限調整
2007-12-14 14:5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的“關于外貿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期限問題的通知”規定,外貿企業在2008年1月1日后申報出口退稅的,申報出口退稅的截止期限調整為,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 通知還規定,外貿企業確有特殊原因在規定期限內無法申報出口退稅的,按現行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手續。外貿企業申請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出臺這一通知是為進一步完善外貿出口退(免)稅申報管理辦法。另外,此前的規定與本通知有抵觸的,以這個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