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對市內幾家大型個體快遞公司作了采訪,發現幾乎所有的快遞物件都亂糟糟地堆在門口。一工作人員稱,“我們每天投遞十多份快件,月收入不過幾百元,什么保障都沒有。給私人老板打工誰這么認真呀!”
記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大大小小的快遞公司已有上千家。一些大的快遞公司大都采用加盟形式開辦,近距離的快件自己發車送遞,遠距離則通過航空、鐵路、公路運載。而小的公司完全是采用掛靠、搭載形式在操作。投遞隊伍素質普遍較低,管理混亂。
記者采訪中得知,快遞公司運單背面的條款,被律師稱為“霸王合同”。據了解,快遞公司所定的契約,很多都是違背現行法律的。如很多公司規定,貨物丟失須在兩個星期內書面通知快遞公司,否則不予賠償。這與法律中規定的訴訟時效明顯抵觸。
對于成都快遞行業的現狀,省消委秘書長劉亞兵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成都的快遞行業急需加強規范,相關部門目前也正在積極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定,但最終沒有通過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