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受理審查》主要是規范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及財政部門受理投訴行為,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政府采購程序,提高投訴處理效率。該辦法從認識加強供應商投訴受理審查工作的重要性、不予受理的投訴要書面告知、投訴書如何修改、如何做好涉密事項的投訴及嚴格執行受理審查程序等五個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
《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從價格評審的重要性、統一綜合評分法價格分評審方法、統一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和詢價采購方式評審方法、公開評審方法和評審因素、加強評審活動管理和加強監督檢查等六個方面作出了規定說明。
《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管理實施辦法》一共七章五十六條,對如何加強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管理、規范集中采購行為,如何更加完善和規范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運行機制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