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險的責任范圍:
①被保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被保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遠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貨物可視為一整批。
②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貨物全部或部分損失。
③在運輸工具已經發性意外事故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災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損失。
④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⑤被保人對遭受承保范圍內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⑥運輸工具遭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⑦共同海員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⑧運輸合同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2)水漬險的責任范圍:除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還負責被保貨物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損失。
(3)一切險的責任范圍:除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的,還負責被保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一般外來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