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站
[切換城市]
設備搜索
對于貨物利益方來說,在物流經營人違反合同時,可能的補救措施有以下幾種:
(1)造成貨損或貨物滅失的,向保險公司索賠,再由保險行使代位求償權向責任人追償; (2)依物流合同向物流經營人提出賠償請求,再由物流經營人向責任人追償; (3)直接訂立物流作業分合同的,依分合同向實際履行人追償; (4)以侵權為由向沒有合同關系的責任人提出賠償請求。
上一篇:謹防對物流成本的誤區
下一篇:如何正確組織商品配送作業
關于我們|聯系我們|使用幫助|服務條款|付款方式|廣告服務|誠聘英才|加盟我們|友情鏈接|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4-2017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魯ICP備06028372號 技術支持:圻谷網絡
訪問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