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在山西境內的高速公路上因交通違法而被處罰,完全可以選擇省內任何一個建設銀行營業網點繳納罰款,而無需前往交警部門指定的某一個銀行營業網點。2日,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處發布信息:3月1日,全省25個高速交警大隊均已正式實施這一便民措施。
一般說來,司機收到高速交警開具的罰單后,都要到指定的銀行交款,這種做法給外地司機帶來了諸多不便:碰上銀行無法聯網或錯過銀行營業時間,司機就無法及時繳納罰款,他要么得等,要么就得先行離開之后再次返回交款。針對這種情況,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處通過多方協調,于今年2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選擇了六個高速交警大隊,開始試行異地收繳罰款。省公安廳高速公路管理處秩序科科長侯峰告訴記者,這個便民做法試行伊始,省內個別建設銀行營業網點可能沒有接到上級通知而無法收繳罰款。接到司機反映后,他們迅即與銀行方面進行了溝通,督促其完善了措施,目前運行情況良好。鑒于此,高速交警決定向社會各界兌現他們的承諾,正式要求全省25個高速交警大隊于3月1日起實施聯網收繳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