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wǎng)訊 (楚天都市報)(記者熊星星 通訊員沈佳)記者昨從省物價局獲悉:本月1日起,試行一年的《湖北省普通公路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辦法》正式施行。貨車通行費總體采取“輕車少收、重車多收、10噸以上大型車優(yōu)惠”的原則。
以未超重車輛為例,小于10噸的貨車在省內(nèi)一級公路收費站,基本費率為3元/(噸·車次);10噸至40噸的車輛隨噸位增加,費率逐漸遞減,最低為1.5元/(噸·車次)。單次通行費用不足10元,按10元計收。
對超限車輛的超限部分,加價幅度逐步加大,但超限率小于30%的車輛,通行費仍可享受正常裝載車輛的計費待遇。
此外,符合“綠色通道”政策降低一個收費檔次的車輛,可按應(yīng)收通行費的60%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