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一輛同樣的車,所載貨物重量不同,通行費也就不一樣。昨日下午4時起,沈海高速公路泉州段,貨車按實際重量收費的工作啟動。面對高低不一的通行費,包括外省貨車司機在內,大都表示已經清楚這項政策。
重量怎么稱?
不需要增加工作人員,不需要設專用通道,收費站如何給貨車“稱重”呢?昨天,記者在沈海高速公路泉州出口一探究竟。
記者看到,每個收費窗口里都有臺電腦,隨著車子一輛輛開出高速路口,屏幕上的噸數和錢數不斷變換。高速公路泉州征管所林躍明所長介紹,只要貨車的輪胎壓過地面上的“動態(tài)稱重臺”,電腦就能立刻測算出重量、通行費價格、是否超載、超載百分比等信息,這些數據馬上顯示到電腦屏幕上。高速公路出口繁忙時,安裝在邊上的“紅外線車輛分離器”會自動識別排隊的車輛,以便采集貨車的數據。
據了解,雖然這套系統(tǒng)昨天下午4點才正式啟用,但從今年3月份起就進行調試了。林所長建議貨車司機們,通過收費關口時,時速控制在10公里內勻速行駛最好。因為過快和過慢都將影響計重的準確性。
超載不合算了
昨天下午4時許,一輛貨車從廈門同安上了高速,在泉州下高速后系統(tǒng)測定車貨重量總計24噸多,電腦屏幕上立刻顯示出應該收取的通行費為145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就像這樣的貨車,以前按高速公路“四類車”的標準收費,大約110元,現在單程收費比原來多了35元。
可對載重少和空車的貨車來說,通行費比以前公平很多。一輛空車,從南安水頭開往泉州,稱完重量后只需要15元,比原來按車型計費節(jié)約了5元。
從河南駐馬店開貨車到泉州的李師傅表示,一個月前他就知道了這個政策。開空車的時候蠻劃算,但再開超載車,通行費就會比以前增長近兩倍,“超載越多,虧得越多”。
稱重不準可投訴
此外,今后駕駛員發(fā)現計重收費有問題,可以按以下公布的方式進行投訴。收費價格投訴,受理機構為福建省物價局,投訴電話:12358;計量問題投訴的受理機構為福建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投訴電話:0591-87842452;廉政和效能投訴的受理機構為福建省交通廳,投訴電話為0591-87077353;服務問題投訴的受理機構為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和所在路段公司,投訴電話:省公司0591-87077273。省交通廳同時提示廣大駕駛員說,以上投訴電話在高速公路各收費站收費廣場公示欄處也將會公布。
如果司乘人員對稱重精度有異議,可按照下述電話投訴至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0591-87842832、87842452、87824536。
昨日,有關部門還公布了普通公路超限運輸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91-87078115;高速公路的為0591-87077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