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海關總署自2007年6月15日起對標準砂出口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
2007-6-14 18:4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發布單位】商務部、海關總署
【發布文號】公告2007年第51號
【發布日期】2007-06-05
【實施日期】2007-06-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標準砂出口管理相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07年6月15日起,對標準砂出口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
二、標準砂海關編碼為2505900010。
三、標準砂生產企業到商務部駐福州發證機構申領出口許可證。海關憑出口許可證辦理通關手續。
四、商務部、海關總署負責對本公告的解釋。
商 務 部
海 關 總 署
二○○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