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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海關總署自2007年6月15日起對標準砂出口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

2007-6-14 18:4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發布單位】商務部、海關總署 
  【發布文號】公告2007年第51號 
  【發布日期】2007-06-05 
  【實施日期】2007-06-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標準砂出口管理相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07年6月15日起,對標準砂出口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 
  二、標準砂海關編碼為2505900010。 
  三、標準砂生產企業到商務部駐福州發證機構申領出口許可證。海關憑出口許可證辦理通關手續。 
  四、商務部、海關總署負責對本公告的解釋。 
商 務 部 
                                海 關 總 署 
二○○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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