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公告,自今年9月1日起,所有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的出口食品,銷售包裝必須加施檢驗檢疫標志后方可出口。為此,宜興國檢局提醒我市廣大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要充分認識標志加施工作的緊迫性,及時做好準備工作。
據悉,此舉是保證我國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打擊食品非法出口行為,維護我國出口食品聲譽的一項重要舉措。除銷售包裝必須加施檢驗檢疫標志外,出口食品的運輸包裝上還必須注明生產企業名稱、衛生注冊登記號、產品品名、生產批號和生產日期。今后,相關產品的查驗比例將提高到20%-100%。此次涉及我市的出口產品品種有水產品及其制品、大米、蔬菜及其制品、茶葉、保健食品、酒、速凍小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