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出口企業應警惕無單放貨
2007-8-22 13:3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目前,我市不少出口企業分不清無船承運人提單和沒有登記的貨代提單有何根本區別,還有的國外買方并不通過在國內登記的無船承運人進行運輸,而指定國外的契約承運人進行承運,這部分企業往往沒有在我國登記,這就造成了無單放貨的現象時有發生,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山東貨主協會副會長夏慶生這樣告訴記者。
夏慶生說,我市出口企業在選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必須要在我國交通部門合法登記,并取得經營許可證,這是保證出口企業避免無單放貨的根本保證,其次,承運人還須對提單責任提供保障條件,只有這樣,貨主才能放心地委托其承運貨物。
目前,在我國交通部門登記提單中,交納80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并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中國無船承運人有1527家、國外無船承運人222家,這些企業的無船承運提單是合法的,承運額度在80萬元以內的出口貨物對發貨人來說較為安全,一旦發生責任事故,無船承運人承擔賠償金將從保證金中劃撥。夏慶生表示,沒有在我國交通部門登記提單和交納保證金的國外貨運代理以及其他國外經營者的提單在我國港口流通將是非法的,這些企業一旦發生無單放貨等提單責任事故,貨主很難進行維權,損失只能由出口企業自己承擔。專家提醒我市廣大出口企業應謹慎選擇承運人,應找信譽好,規模大的貨運企業來進行承運,這將大大降低企業無擔放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