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協會定位漸明三類問題影響發展
2008-10-28 11:33: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曉網
國務院國資委行業協會辦公室近日發布一份最新的行業協會調研報告,報告在肯定行業協會所起作用的同時,著重指出三類問題影響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針對這些問題,報告提出了規范發展行業協會的建議。
這份報告是在國資委管理的300余家行業協會中,隨機選取了75家進行調研的基礎上形成的。
報告首先總結并肯定了這些年來行業協會所起的作用,包括集中反映企業訴求;推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參與制定落實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實施行業自治管理;搭建行業企業合作與交流平臺;協調應對國際貿易爭端;幫助企業拓展市場;指導行業企業科技進步和結構調整;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凈化市場環境,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培養行業企業專門人才等十個方面。
協會職能定位逐漸明確
報告認為,通過改革與發展,行業協會已經由成立之初單純謀生計,逐步找到了發展方向,有了明確的職能定位,建立了初步規范的內部治理結構。
首先是大多數協會已經把制度建設提上了重要位置。在協會自身建設方面,大多數協會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體系,甚至有所創新。中國縫制機械協會就內設了財務審計監察機構,監督協會經費收支情況,強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管措施。
制度建設的完善讓協會的生存狀態有了很大的改觀。中國拆船工業協會、中國石油和化工勘察設計協會在經費收支上著眼長遠,順利渡過了行業低谷期,迎來了行業快速發展、協會積累有余的良好局面。
5年前很多處于生存危機邊緣的協會組織如今已經走上了健康發展的征途。
他們在指導、協調行業發展方面的能力顯著增強。協會向會員提供的服務已不僅限于信息交流、創辦展覽等初級形式,而是在引領企業開拓市場、行業自律、市場準入、維護行業權益和處理國際貿易摩擦等方面下功夫,提升了協會的服務檔次。
不僅在反映行業、會員訴求方面,協會的認識有顯著變化,同時在規范行業企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方面,有效地行使了行業企業自治管理功能。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為了遏制企業間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以行業平均成本為基礎,依據 《價格法》和 《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行政法規,依法維護市場秩序,制止低價傾銷。
中國化學礦山協會、中國模板協會和中國廢鋼鐵應用協會都分別制訂了行業自律辦法或行業準入標準。
報告提到,近年來,隨著行業發展和會員企業經營的多元化,很多協會也隨之擴展和延伸服務。突出表現在生產領域的協會向流通、研發兩頭延伸,成立相應的分支機構,而流通領域的協會也在向生產領域擴展。
三類問題影響發展
盡管行業協會發展形勢不錯,但報告也認為目前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問題影響行業協會自身建設與發展。
首先是協會內部治理還不完善。報告認為,協會轉變內部治理的觀念和服務機制仍不完善,仍有相當部分協會的內部管理和辦事程序帶有機關痕跡。而且,掛靠企事業單位的協會內部治理問題較多。
有些協會掛靠在企業或事業單位,人事、住所、財務、活動內容等依附于掛靠單位,企會不分,協會客觀上成為掛靠單位的某個組成部門,缺乏獨立性,不能公正地代表行業企業的根本利益,也不利于協會自身的發展。
此外,內部人控制也影響協會民主自治。個別協會存在內部人操縱、“一言堂”的情況,協會的民主性受到了極大的挑戰。
報告還認為協會發展的外部環境仍不理想,主要表現在協會和政府之間關系的處理上。
一是政府職能轉移和觀念轉變還不到位;二是協會與政府之間缺乏通暢的溝通渠道,協會掌握的行業重要信息無法及時送達有關部門和領導,與一些部門決策的不一致意見不能送達國務院;三是政府請協會提供服務缺乏規范。
促進協會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和管理規定滯后也是一個問題。首先是扶持行業協會發展的稅收政策滯后。以辦展、培訓為例,協會在收到會員交付的參展費、培訓費后,需按營業收入繳付營業稅,其余部分在支付各項開支后再上繳所得稅,完全被作為經營性實體。
據估算,協會上繳的稅賦相當于協會收入的10%~15%。報告指出,協會不是企業,這種稅收政策給協會造成了不合理的經濟負擔,不符合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的鼓勵行業組織發展的方向。
此外,對協會公開發行專業出版物實行限制的管理政策、行業組織體系的管理制度、協會資產保值增值管理政策體制也比較滯后。建議整合協會根據調研的結果,為了規范發展行業協會,國資委行業協會辦公室在報告中給出了幾點建議。
除了加強對協會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和組織行業協會加強輿論宣傳工作外,國資委行業協會辦公室提出要著手整合行業協會。報告建議,對業務范圍嚴重交叉、給企業增加負擔,會員不滿意也不利于行業健康發展的協會著手整合。
報告表示,這也是大多數協會的愿望,做好這項工作要慎重穩妥,擬定出必要工作程序,做到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與協會章程相沖突,并要事先廣泛征求相關協會會員意見。同時報告還建議及時修訂 《國資委行業協會管理暫行辦法》。
據了解,2004年出臺的 《國資委行業協會管理暫行辦法》目前已經不完全適應協會發展形勢,有關內容亟須進行修訂。修訂后的新辦法在解決代管協會作為獨立法人自主開展活動、自主管理問題等方面應有新的突破。
報告還表示,將請財政部門對協會開展的公益性活動予以財政支持。據了解,行業組織目前開展的有關活動很多是公益服務性質的業務,這些活動可以促進行業企業的合作與交流,減少政府管理成本。因此,對這類公益性活動,政府理應予以財政經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