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十二項措施幫扶企業走出困境
2008-11-19 14:1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據深圳海關網站報道,為給企業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促進進出口企業特別是加工貿易企業的健康發展,幫扶企業走出困境,深圳海關近日出臺十二項措施支持幫助進出口企業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
一是建立專門協調工作機制。建立深圳海關“支持企業應對金融危機”專門協調工作機制,做到“一口對外、分類處置、即決即辦、高效服務”。
二是繼續推進重點業務改革。在深圳海關科技信息綜合樓業務大廳提供跨口岸、一站式通關服務,企業可自主選擇報關地點。并推行誠信通關、無紙通關、通關單聯網改革,推動加工貿易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整合,加快電子化手冊推廣。
三是積極促進保稅物流發展。做好特殊監管區域“功能整合、政策疊加”工作,支持前海灣保稅港區、惠州出口加工區、鹽田港網絡化港區建設,優化保稅倉、出口監管倉作業流程。
四是優化加工貿易企業風險擔保制度。在綜合評估企業的類別、資信、守法狀況的基礎上,適度縮小征收風險保證金的范圍,擴大擔保形式,允許企業采取符合海關法規的非現金形式的擔保。
五是簡化加工貿易企業外發加工審批手續。對開展外發加工的企業,實施“提前申報、一次審批、分批報備”的辦法,企業可在備案環節向海關申報合同涉及的所有外發加工業務,經海關審核同意后,企業在合同有效期內開展的、未超出備案范圍的外發加工業務,通過信息管理系統網上事后報備。
六是支持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企業在深圳海關關區內轉型或搬遷,企業信用記錄、管理類別維持不變。海關審核保稅設備和料件的承接問題一般情況下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建立跨關區的企業信用互認機制,方便企業轉進或轉出。
七是方便加工貿易企業開展內銷業務。對企業無法正常履行外銷合同、需將加工貿易的成品、半成品以及邊角余料轉為內銷的,簡化辦事流程,提高內銷歸類、審價、審單、征稅等工作效率,邊角廢料內銷做到“一個窗口、一次受理、限時辦結”。
八是縮短審核時限提高通關效率。進一步簡化加工貿易單證審核業務環節,審核工作時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完善加工貿易貨物進出公路口岸的“網上提前申報、口岸自動驗放、事后集中報關”制度。公路口岸查驗車輛一般應在當天(或當班次)完成查驗。車載貨物中部分存在違法嫌疑的,非涉案車輛及貨物盡快按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九是優化通關環境增強口岸輻射功能。將跨境快速通關項目與跨關區“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項目進行組合,構建區域通關改革組合運行模式,實現便捷、安全的陸路跨關區快速通關。繼續深化深港海關通關業務合作,在鹽田、蛇口等海運口岸開展兩地海關查驗結果參考互認合作工作,進一步推進深港物流綠色通道、空港物流快線等項目。
十是提高企業分類、稽查核查等工作水平。完善客戶協調員制度,進一步健全客戶協調員的企情跟蹤、需求跟進、問題跟辦機制。縮短企業申請AA類、A類的審批時間,積極做好企業類別的上調工作。優化稽查核查工作資源配置,引入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助開展稽查核查工作。
十一是依法高效處理違規案件。加快案件辦理速度,對一般性、技術性違規案件,平均在3個工作日內全部辦結。對于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溢余保稅料件、擅自外發加工等問題,保稅料件、貨物未造成實質性脫離監管的,海關可從簡、從快、從輕處理。
十二是強化海關內部聯系配合。加強各業務部門之間、主管海關與口岸海關之間的聯系配合,不影響貨物的正常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