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征燃油稅不取消路橋費不合理
2008-12-5 11:10: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證券時報 魏文彪
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部等部門舉行會議,在研究同步取消6項收費的同時,還研究決定撤銷政府還貸二級以下公路收費站點,高速公路收費顯然不在考慮之列。這意味著,過路費、過橋費最終沒有進入燃油稅 “費改稅”范圍之中。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
過路費、過橋費未能進入燃油稅“費改稅”范圍之中,按照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姜克雋的分析,是因為人們在買了小排量汽車之后,如果過路和過橋不再加收費用,會導致開車的機會更多,因而會“相悖于節能減排”。其實,這樣的擔憂并無必要,因為開征燃油稅之后,盡可能減少使用車輛會成為多數車主的意識自覺,在這種情形下,如果該走的路依然要走,該過的橋依然要過,過路和過橋另外加收費用,不過是額外增加了車主的經濟負擔而已。
公路屬于一種公共產品,國家與政府既然是公共產品的提供主體,那么顯然也就應當對建設公路承擔起責任。需要看到的是,國家投資建設公路受益者絕對不僅僅是公路上通行的車輛,而是全社會。因為公路收取過路費,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車輛的通行,對各類交流起到一定的阻礙作用,反之,取消過路、過橋費,則有利于促進人員與物資流通,從而能對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促進作用。也正因如此,國家與政府應當承擔起投資建設公路的責任,即便由于財力等原因需要貸款建設公路,也應當逐步由財政資金予以歸還,而應摒棄收費還貸的做法,減少引入社會資金投資建設公路,以在更大程度上體現公路的公共產品屬性,體現公路建設與使用的公益性。
開征燃油稅不取消過路、過橋費,也不利于在更大程度上改善與促進民生。汽車進入家庭是現代社會不可阻擋的趨勢,當前已有不少人口與家庭購置了汽車,隨著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更多的家庭也會逐步擁有自己的私家車。取消過路、過橋費有利于減輕購車家庭的經濟負擔,也有利于推進更多家庭與國民享受現代化出行方式的進程。從這個意義上說,取消過路、過橋費的受惠對象將會是大多數家庭與國民,大多數家庭與國民交通出行上的民生將可因此而得到改善。當前決定開征燃油稅固然有在此經濟不景氣時期刺激內需的用意,但是改善民生本身完全可以也應該成為盡快開征燃油稅的目標與理由之一,既然如此,唯有采取包括取消過路、過橋費在內措施,在更大程度上讓利于民,才能在更大程度上達到與發揮開征燃油稅促進民生改善的意圖與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