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山西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的意見》,指出要制定完善相關規劃,建立健全項目庫。
《意見》指出,要盡快編制實施《山西省煤炭開采生態環境恢復與治理規劃》、《山西省煤炭開采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實施方案》、《山西省煤炭企業轉產、產煤城市(地區)轉型政策試點實施方案》等。省、市人民政府要落實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職責,以招投標方式確定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法人機構,由省發改委、省環保局聯合審核、備案。按照各級政府批準的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規劃及環保部門制定的生態環境技術標準,組織有關專業人員提出項目實施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組織項目的整體實施。各級環保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項目進展進行監督管理與驗收。抓緊啟動區域性生態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在各市、縣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規劃尚未編制、批復的情況下,發展改革、環保部門應加強協調,盡快選擇幾個典型示范市先行開展區域性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意見》強調,要統籌兼顧煤礦沉陷區治理、棚戶區改造、廢棄礦土地恢復利用、特色城鎮化、新農村建設,從沉陷區搬遷、棚戶區改造和廢棄礦土地恢復利用入手,結合特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統籌規劃,同步實施。充分利用煤炭資源,合理節約土地資源。結合煤炭企業轉產和廢棄礦土地恢復利用形成特色城鎮,結合沉陷區搬遷和壓煤村鎮搬遷建設新農村。在礦區不壓煤地段提前實施并村入鎮、并村建鎮、并村擴鎮、小村并大村,改變以往自然村之間簡單搬遷的模式,實施一次性城鎮化建設。
上一篇:山東省兩年多關閉煤礦106處
下一篇:鋼企紛紛“親自挖煤”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