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和內河航運市場準入門檻提高
2008-6-11 19:1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交通運輸部正式頒布《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資質管理規定》(簡稱《規定》),這是對已頒布實施7年的《國內船舶運輸經營資質管理規定》的修訂和完善!兑幎ā诽岣吡宋覈睾:蛢群雍竭\市場的準入門檻,強化了對經營者的動態監管,明確了對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部水運司副司長曹德勝表示,《規定》將進一步提高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者的經營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運輸安全,提升國內航運業的競爭力。 交通運輸部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年底,我國經營沿海運輸的航運企業約1600家,經營內河運輸的航運企業約2800家,每年新獲準進入沿海和內河航運市場的企業數量都在200家左右。全國共有沿海運輸船舶9322艘、凈載重量2450.6萬噸,內河運輸船舶18.02萬艘、凈載重量5266.25萬噸。內河個體普通貨船運輸的企業化經營步伐正在加快,以個體方式經營的內河船舶已從2000年的12.5萬艘下降到目前的不足8萬艘。
“國內航運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不斷面臨著新問題!辈艿聞僬f。隨著國內航運業的發展,原有的市場準入門檻較低的問題開始顯現,導致水上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國內水路運輸經營的主體數量過多、規模較小、競爭力不強。根據中央“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新要求,促進社會資源合理配置、保障航運安全、促進人與社會協調發展,已成為進一步規范國內航運業發展的新課題!缎姓S可法》的頒布實施,也對進一步規范市場準入管理、加強準入后的動態監管提出了相應的要求。
《規定》維持了在船舶運力規模、主要管理人員和組織機構配備等方面設立市場準入條件的思路,但大大提高了具體的準入標準。按照新標準,600總噸以上內河普通貨船從可由個體船東經營改變為必須實行企業化經營,即個體工商戶只被允許從事單船600總噸以下的內河普通貨物運輸;企業船舶運力規模要求大幅度提高;企業配備的海務、機務等專職管理人員的數量也必須與企業所經營的船舶運力規模相掛鉤。
曹德勝表示,市場準入是規范航運市場秩序的第一道關口,也是從源頭上治理水上運輸安全和保護環境的關鍵環節,更是檢驗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
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規定》還規范了經營資質審批的各個環節,既為加強市場準入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有助于規范行政許可行為,讓申請者更簡便地知道所需申報材料和程序。
多年來的管理實踐表明,經營資質管理不僅是準入環節的把關,更重要的是在后續經營活動過程中的動態監管。在已經出臺的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基礎上,《規定》就經營資質動態監管進行了制度設計,建立了動態報備、監督檢查和預警制度等。經營者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是經營資質動態監管的第一責任主體,將通過年度核查和不定期抽查兩種形式加強動態監管。
如果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者取得經營資質后不能保持,經整改后仍然達不到經營資質條件,負責審批的交通主管部門將撤銷原批準,不再允許其從事國內水路運輸。這是《規定》對違反經營資質管理的行為設定的處罰措施之一。這些具體的處罰措施增強了《規定》實施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