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關于高速公路清障服務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下發。《通知》將清障車細分為五大類,分別對應不同的收費標準。這一標準的有效期至2009年11月30日,到期后將會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制定收費標準。
《通知》劃分的五大類車型所對應的收費標準是:第一類型車,基價200元,拖(載)重行駛1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收,下同)加收10元;第二、三類型車,基價250元,拖(載)重行駛1公里加收12元;第四類型車,基價300元,拖(載)重行駛1公里加收15元;第五類型車,基價400元,拖(載)重行駛1公里加收20元。
《通知》尤其明確了清障車的空駛收費標準。此前因缺乏相關依據,清障車與車主經常會為是否該收取空駛服務費而各執一詞。此次明確的是:車主請求清障救援,清障車已到達現場,因車主原因不需清障服務的,按基價標準的50%收取空駛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