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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裝出口”政府應當嚴打

2008-8-14 16:00: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 實習記者 王京
    近日,備受業內關注的7月份鋼材出口數據終于出爐,700萬噸大關的異常突破,真可謂讓市場再次大跌眼鏡,然而,令業內更加震驚的是,這次相比6月份近200萬噸的增量可能被“注水”。
    有專家稱,近期鋼材出口的異常表現主要是部分普通鋼材偽裝合金鋼出口惹得禍,究竟是什么引誘了廠商對普通鋼材的 “偽裝”欲望呢?
    這不難想到,正如人們所經常談到的 “利益驅使”,自2007年4月15日起,《進出口稅則》(2007年版)取消了第72章中大部分鋼材出口退稅后,而我國合金鋼出口卻幸運保留了5%的出口退稅政策,這已經引起了一些廠商的不禁 “垂涎”,緊接著對80多種重點鋼鐵產品進一步加征5%~15%不等的出口關稅政策,則再次令廠商紛紛視合金鋼為“奶酪”。
    其實,業內人士都清楚,普通的螺紋鋼、線材等經過加入少量硼或鉻,就可以達到海關稅則號72283000標準,如此一來,便可很輕松地從原來加征15%的關稅轉變為享受5%的退稅政策,規避了普通鋼材高額的出口關稅。
    雖然,這時成本會有所增加,但也僅數十元錢的事兒,相反,而由加征關稅轉為享受出口退稅得來的收益是遠遠超出它的數倍。
    正是背后的這種利潤驅使,使這些所謂的“合金鋼”大量“偽裝出口”,一定程度上講,對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鋼材出口形成了強烈干擾,當然,對整個中國鋼材正常出口也帶來了一定影響。
    從近期鋼材出口數據來看,6月份的跌破預期,7月份的異常反彈,或許就是這一“假象”效應的顯露。
    中國特鋼企業協會秘書長胡名洋就曾經表示,國家保留特鋼產品5%的出口退稅政策的同時,應修訂海關注釋中關于 “其他合金鋼”的定義,提高對化學成分的限制要求,對符合新成分要求的商品用原稅號,對不符合新要求的歸入“其他”類。
    當然,國內一些鋼企利用鋼材出口稅則上的漏洞,獲取大量利潤的背后,也包含了今年以來國際原材料價格持續高企,成本壓力較大,以及近期國內外鋼材差價仍然很大等各方面的復雜因素。
    所以,希望國家在進一步加強政策調控的同時,更應立足全面,直擊要害,從根本上消除這一不良現象的再度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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