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金融公司貸后風險管理 (下)
2009-10-2 0:47: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中央財經大學 陳龍飛馬文婷
三、與保險公司合作共同設立車貸險
車貸險是保險公司針對汽車消費信貸提供的貸款保險,貸款人即投保人,貸款提供者即被保險人,如果貸款人發生貸款拖欠問題時,保險公司可與貸款銀行共同追索,并由保險公司賠償銀行的損失。車貸險能夠將原本屬于銀行的貸款回收風險,大部分甚至完全轉移給了保險公司,在貸后風險控制過程中不失為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21世紀初,車貸險曾經興盛一時。截至2003年,以車貸險為條件的汽車消費信貸占到汽車消費信貸總額的90%以上,但是由于當時汽車信貸消費剛剛起步,社會的信用體系不夠完善,產品的設計也不夠合理,使得全國車貸壞貸額高達千億元,占車貸總額的30%~40%,這直接導致當時為車輛貸款提供保險的保險公司損失慘重,車貸險的賠付率居高不下。于是,2004年4月1日,車貸險完全退出了車貸市場。這次慘重的失敗說明:車貸險的實施,必須要具備良好的社會法制條件和信用基礎,同時,還要進行合理的產品設計,確保銀行和保險公司實現“雙贏”。
2009年5月27日,保監會頒布了《關于促進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穩步發展的通知》,使得車貸險重新回到了大眾的視野當中,在汽車消費信貸市場日趨成熟的今天,車貸險必然會有一定的發展前景.
我國車貸險的保險對象都是銀行的車貸產品,保險公司為汽車金融公司的貸款保險產品鮮少出現。這主要是受制于我國對于汽車金融公司的業務限制,我國目前的汽車金融公司并未涉及保險領域。然而基于我國汽車信貸市場的現狀,保險公司與汽車金融公司聯合推出車貸險,并非沒有可行性。關鍵在于產品的設計環節,形成一個保險公司與汽車金融公司互利共贏的保險產品,分享保險公司的客戶信用網絡,借助保險公司的客戶審查結果,不僅對于汽車金融公司的貸后風險控制,對于其貸前審批也大有裨益。
四、運用汽車貸款證券化手段分散風險
汽車金融公司的消費信貸業務是一種逐漸回收貸款的過程,因此易造成汽車金融公司的資金缺乏流動性,一旦公司資金周轉不靈,將會威脅其生存。防范并解決該問題的有效方法是將貸款 “打包”證券化,這種方法不僅能夠有效降低汽車金融公司貸后的流動性風險,并在一定程度減低了其貸后壞貸風險。具體操作方法是:
首先,汽車金融公司挑選一定數量能夠產生較穩定且可預測的分期支付現金流、但缺乏流動性的同質貸款形成一個資產池,原始債務人的選取應盡量分布廣泛,然后對資產池中的貸款進行資產定價并進行風險分析。
其次,選定特定目的機構,該機構是整個汽車貸款證券化過程的核心。汽車金融公司將“打包”后的貸款以“真實出售”的方式轉讓給特定目的機構。“真實出售”過程是一個風險隔離過程,它將汽車貸款從汽車金融公司中剝離出來,并且與證券化過程中的任何一個機構都不產生產權的從屬關系,當這些機構面臨破產清算,貸款所產生的現金流仍支付給投資者,投資者的權益得到了完全保障。汽車貸款證券化不僅有效保證投資者資金的安全性,并且使汽車金融公司實現了風險隔離的目標。
再次,為保證證券投資者得到交易合同上標明的本金和收益,對資產池中的貸款進行信用增級必不可少,信用增級主要通過重組資產池的內部結構或由第三方提供擔保來實現。重組資產池內部結構,一種方法是通過信用評級機構對資產池中的所有貸款進行信用評級和分類,較高等級的貸款出售給投資者,相對次級信用等級的貸款出售給汽車金融公司自身,這樣操作足以保證符合交易合約的支付。另一種方法是打折出售,即資產池中的貸款未來所產生的現金流大于發行證券的交易合約上寫明的支付義務,一旦發生借款人違約不還款的情況,損失也可自行吸收。第三方的擔保支持一般是由保險公司來提供。
最后,特定目的機構將信用增級后的貸款委托給證券承銷商來進行證券的設計和發行工作。
五、利用GPS系統跟蹤監控貸出車輛位置
汽車消費信貸中,毋庸置疑最大的風險便是車主騙貸,通過貸款方式購得汽車后,將車輛改裝后偷偷賣到外地甚至走私出國,使得汽車金融公司無處查找車輛蹤影。鑒于現在汽車金融公司進行的汽車貸款業務大多是由所購車輛充當抵押品的,一旦車輛失蹤,汽車金融公司將面臨著貸款無法追回的嚴重后果。
GPS系統可以完全解決車輛定位的問題,無論何時,汽車金融公司都可以通過監控系統了解汽車的位置。不僅如此,GPS系統遭到破壞甚至拆除時會自動報警,斷電后仍能對車輛進行8小時的監控。以上諸多優點使得GPS系統已經成為歐美等發達國家防范汽車金融貸后風險的普遍工具,并且在我國也不乏成功使用的案例。
不可否認,目前的情況下GPS系統應用于汽車金融貸后風險管理還是有一定的弊端。首先是成本較高。冀東物貿對該系統的投資達到1500萬元,折合每個GPS終端設備的成本是1300元。其次,GPS系統在私人轎車中的使用,有礙于個體消費者的隱私保護,未必能被個人消費者接受,最終可能會影響到汽車金融公司的貸款金額和業績。
鑒于歐美等國對于GPS系統在汽車信貸領域的成功運用,GPS系統在我國的汽車信貸風險控制領域仍然具備很大的發展空間。
六、與法院、公安部門聯合組成清查小組完成清欠活動
當汽車金融公司遇到不還款或無能力還款的借款人,并在強制沒收其抵押品,該借款人并不配合的情況下,汽車金融公司會面對較大的壞貸風險。此時,如果汽車金融公司得到法院和公安局的支持,三個機構聯合組成清查小組,就可以更快更好地進行清欠活動。具體實現途徑為:若借款人不按合約規定還款,并經催繳無效,汽車金融公司以最快的速度將情況由清查小組報至公安局和法院,由于清查小組的三方網絡,強制沒收該借款人抵押品的傳票取得更為迅速高效,而且清查小組中的公安局成員,使追查行動該借款人速度和權威性大大增強。利用政治權力來催交貸款是該方法的顯著特點,成效也已通過實例驗證。
上述六種管理方法各有利弊。筆者認為,在現階段我國的汽車產業發展狀況和制度條件下,動態信用評級的方法通用性最高,并且隨著我國個人信用系統的完善,該方法必將成為各個汽車金融公司使用最為廣泛的方法之一。與汽車維修保養機構和交管部門聯合以及成立清查小組的方法,則更適用于大型汽車金融公司,因為強有力的軟硬件支持是這兩種方法的顯著特征。車貸險和汽車貸款證券化的方法,由于需要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場環境的完善,在未來的若干年將會逐漸顯示出其優勢。最后,GPS系統的使用,由于其較高的成本限制,更適合使用于大規模定制的商用車和高檔轎車的貸款。綜上所述,上述六種方法,各有所長,各具優勢,既相互替代,又相互補充。汽車金融公司應根據自身條件,選擇最合適的方法來有效地降低其貸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