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航運合作發展達成多項共識
2009-11-18 23:4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1月12日至18日,在兩岸實現“三通”、兩岸海上雙向直航即將一周年之際,應臺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邀請,交通運輸部副部長、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名譽理事長徐祖遠以協會名譽理事長身份率團赴臺參訪。
徐祖遠考察了臺北、基隆、臺中、花蓮、高雄等地的港口和航運企業,并與臺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及有關業界人士進行了廣泛交流,受到了臺灣同行熱情接待。
本次參訪的目的是與臺灣港航業者進行廣泛接觸,加深理解,增強互信,探討在“后金融危機”階段雙方如何應對航運業所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謀求進一步發展;在“談行情、議對策”的基礎上,尋求兩岸間更廣泛、更深入的合作途徑和方式,以實現兩岸港航業共同發展,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復興作出貢獻。
通過本次參訪,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與臺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達成多項共識:一是雙方同意在兩岸登記的直航船舶可以從事兩岸間空箱調運;二是對符合直航條件且有貨運合同的大陸化工品運輸船,臺灣方面將盡量辦理許可;三是從事兩岸間集裝箱直航運輸的船舶,可運載兩岸貿易貨和中轉貨;四是臺灣方面同意廈門遠洋運輸公司“中遠之星”輪抓緊開通兩岸間首條客貨班輪航線。
徐祖遠在臺期間表示,大陸方面將一如既往,秉承合作互利、互惠雙贏的精神,鼓勵和支持兩岸進一步擴大和深化經濟交流與合作,鼓勵和支持臺灣航運界到大陸投資設立經營性機構;在保持兩岸航運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基礎上,鼓勵和支持兩岸船公司積極參與兩岸海運直航運輸,為兩岸經濟交流和人員往來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運輸服務,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兩岸船公司的合法權益。同時,大陸方面將繼續推動兩岸在海上安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盡快協商編制兩岸直航船舶共同技術標準,共同保障海上人命和船舶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