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本溪交警支隊“四項措施”構建市區和諧交通環境
2009-11-5 14:2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進一步規范市區道路交通秩序,為市民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本溪交警支隊采取四項措施,著力道理交通秩序問題,全面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環境整治。
一是重點抓好停車管理解決停車難的問題,最大限度的服務群眾。針對中心城區停車位嚴重短缺、道路交通擁擠的矛盾日益突出的問題,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堅持各負其責,突出重點的工作原則,在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支持的基礎上,充分借助社會的力量,挖掘社會潛在的停車功能,引導市民文明生活、文明停車。
二是完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為交通參與者提供通行便利。在對現有交通標志標線進行全面排查、清理的基礎上,進一步予以規范和完善,為車輛通行和民警執法提供依據。
三是進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結合市區道路建設和交通現狀,積極推廣適用、高效、經濟的現代化交通管理技術,以道路交通設施建設為基礎,交通科學管理為主導,全面強化城市道路資源整合,科學合理規劃交通設施,提高路口燈控率,優化點、線、面交通信號控制,增強動、靜態交通誘導的適時性、準確性,全面推動城市交通管理科學水平。
四是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全面凈化市區交通環境。針對超員超速、涉牌涉證、酒后駕駛、強行超車、逆向行駛、不遵守交通信號行駛等嚴重影響路面行車秩序的交通違法行為,在日常管理的基礎上,繼續加大管理力度,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整治,重點查處客車超員、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