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物流天下全國物流信息網! | 廣告服務 | 服務項目 | 媒體合作 | 手機端瀏覽全國客服電話:0533-8634765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數字云物流讓您尋求物流新商機!
智慧物流讓您的物流之路更暢通!

搜索
首頁 >> 交通資訊

山西省引入交通事故人民調解機制

2009-12-22 10:4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從現在起,群眾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民事賠償糾紛,可以到當地新成立的交通事故調委會調解解決。這為高效、快速解決當事人的賠償爭議,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開辟了一條新的調解渠道。 
  記者今天上午從省司法廳、省公安廳和省保監局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新成立的交通事故調委會依托行政區劃設置,省、市、縣三級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門聯合設立指導機構,各市、縣(市、區)設立交通事故調委會。組成交通事故調委會的人民調解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先考慮離退休的警察、法官、檢察官,及人民調解員、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保險理賠員、運輸企業安全員等。為方便群眾申請受理,調委會在每個縣(市、區)的交警大隊設立辦事窗口。發生交通事故的雙方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生效后,可以請求公安交管部門調解,也可請求交通事故調委會調解。調委會受理當事人調解申請后,申請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兩名以上的人民調解員組成人民調解庭,約定調解時間,在一個月內完成調解。 
  人民調解員調解交通事故民事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雙方達成的損害賠償協議經簽字確認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而且可以作為理賠依據直接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不再需要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調解書。人民調解并不影響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當事人不履行或反悔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據悉,以往常見的交通事故處理方式有輕微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公安交管部門調解,人民法院司法調解和人民法院司法判決等4種形式。新引入的人民調解機制,是進行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處理的第5種途徑。 
點評此文章 / 寫評論得積分!+ 我要點評
  • 暫無評論 + 登錄后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