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達成經濟貿易合作補充協議
2009-5-11 13:0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六于五月九日在香港特區政府總部舉行了簽署儀式。安排就進一步擴大服務貿易開放和經貿合作達成協議。 在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中聯辦、國務院港澳辦等負責人見證下,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與國務院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簽署補充協議六。
根據補充協議六,中國內地同意推出29項市場開放措施,涉及旅游、銀行、法律、海運、建筑、個體工商戶、電信、文娛、證券、印刷和出版、航空運輸、醫療、房地產以及會議和展覽等20個服務領域,其中新增了研發和鐵路運輸兩個領域。
在《補充協議六》下,內地前赴臺灣的旅行團在行程中可停留香港,開通了港臺“一程多站”旅游路線;金融服務方面,合資格的香港銀行可在廣東省設立“異地支行”;符合資格的香港證券公司也可在廣東省設立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專門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此外,《補充協議六》也鼓勵專業人員資格互認或作技術交流,有關措施涵蓋會計、建筑、房地產及印刷領域。在醫療領域下,香港藥劑師可在地考試和注冊。
自二零零四年到二零零八年期間,CEPA服務貿易及“個人游”計劃已為香港居民創造43200個職位;“個人游”計劃下訪港旅客帶來累積超過港幣580億元的額外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