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推進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動”
2009-5-12 23:2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營造安全、暢通、和諧的交通環境,維護正常道路交通秩序,著力解決影響我市交通安全和暢通的突出問題,從5月10日起至8月2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一百天的市區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動。
據了解,此次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動”,主要是結合市區實際,針對交通突出問題進行整治:對三輪車闖禁行路進行從嚴管控。早6:30-晚20:30,禁止三輪車(包括人力三輪車、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進入長城大街以西、樂凱大街以東、三豐路以北、復興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道路行駛(三輪車禁行區域以此通告為準);對農用車、拖拉機、畜力車從嚴管控。上述車輛全天24小時禁止通行東二環以西、西防洪堤以東、南二環以北、北三環以南(不含以上道路)道路;嚴禁貨運車輛進入限行道路行駛。0.6噸(不含)以上貨車(市政、電力搶修等特種車輛除外)全天24小時禁止通行東二環以西、樂凱大街以東、三豐路以北、北二環以南(不含以上道路)道路。持有禁行路通行證的車輛,在7:30-8:10、11:30-12:10、17:30-18:10時間內禁止通行以上區域。環衛車輛實行夜間通行;摩托車必須靠右行駛,嚴禁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機動車須按指定的地點和停車泊位區域停放,嚴禁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內亂停亂放。市政、供水供電供氣搶修車、環衛車、郵政車在執行公務時嚴禁隨意停車,需在道路上停車進行作業時,應設置明顯標志。出租車、營運客車、公交車、單位班車、校車必須在指定區域停靠上下乘客,嚴禁營運車輛隨意停車攬客、違法調頭,突然猛拐。搬家公司車輛禁止違法載人、亂停亂放、闖禁行路,嚴禁使用不符合年檢規定的車輛及報廢車。運送建筑材料的車輛應加裝密閉裝置,嚴禁在道路上揚灑遺漏,妨礙交通安全;機動車需嚴格遵守道路上限行、禁行交通標志規定通行,行經交叉路口須按導向車道行駛,嚴禁闖紅燈。禁止無牌無照、無證行駛,嚴禁使用假牌假證、挪用牌照、遮擋牌照、不按規定懸掛牌照,嚴禁超速行駛和酒后駕車,嚴禁低速三輪汽車違法載人。
針對非機動車和行人,“百日行動”也提出相應整治方案。對于市區各級機關、企事業、運輸企業、社區、學校等相關單位,也有責任加強本單位職工和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開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動”,目的是嚴厲打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交通行為,開展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和交通擁堵熱、難點的綜合治理,深入推行安全宣傳教育,強化對路面管控能力,提高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確保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明顯提升、重大交通事故明顯減少,力爭在短時間內取得突出效果,營造安全、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向“國慶”60周年獻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