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實“珠三角規劃綱要”工作方案出臺
2009-5-29 12:3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高標準規劃建設前后海地區
——高水平高標準規劃建設深圳前后海地區,積極推進蓮塘/香園圍口岸、深圳-中山跨境通道、沿江高速公路、外環高速公路、東部跨境高速公路、廣深港客運專線、穗莞深城際軌道、港深機場聯絡線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市規劃局、發改局、交通局、建筑工務署牽頭)
積極推進產業轉移
——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統籌推進省產業轉移工業園和異地深圳工業園建設,通過產業轉移積極推進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一體化,帶動環珠江三角洲地區加快發展。(市貿工局牽頭)
建設區域金融中心
——加快推進深圳建設區域金融中心,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和多元化、比較完善的金融綜合服務體系,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控股集團,盡快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推出創業板,完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大力發展金融后臺服務產業。(市金融辦牽頭)
打造世界級物流中心
——完善與現代物流業相匹配的基礎設施,推進寶安空港和深圳港現代物流園區建設,積極配合現代物流產業升級、口岸通關制度改革和服務創新要求,加快深圳電子口岸平臺建設推動,推動建設以珠江三角洲地區為中心的南方物流信息交換中樞和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帶動打造世界一流的物流中心。(市物流辦牽頭)
擴大高交會文博會影響力
——發展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專業會展,擴大中國(深圳)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的國際影響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會展品牌。(市貿工局、文產辦牽頭)
著力發展外包服務業
——著力發展外包服務業,加快建設國家服務外包示范城市,不斷提高服務外包產業規模,努力把深圳建設成為國內領先、國際知名的服務外包城市。(市科技信息局、貿工局牽頭)
深圳新聞網-深圳晚報小月
培育文化創意產業集群
——推進文化與科技的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競爭力強的文化創意產業集群,加快規劃建設國家級創意產業園區,深化“設計之都”品牌開發建設,推動全民創意設計活動,與香港共同打造成為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的國際文化創意產業中心。(市文產辦、科技信息局、規劃局牽頭)
建設循環經濟試點城市
——大力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全面推進節能降耗,加快推進深圳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城市建設。(市發改局牽頭)
推進教育、醫療、住房制度改革
——以改善民生為重點,優先發展教育,率先探索多種形式的辦學模式和運作方式,爭創國家教育綜合改革示范區;優化配置醫療衛生資源,重點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促進非公醫療衛生機構發展,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的實現形式,完善醫療衛生服務;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完善住房貨幣分配和政策性租賃機制;完善促進就業的政策體系、責任體系和服務體系,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市教育局、衛生局、國土房產局、勞動保障局牽頭)
推進與港澳臺更緊密經貿合作
——推進與港澳臺更緊密經貿合作,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積極開展金融、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中外合資、合作試點。(市貿工局、金融辦、教育局、衛生局、文產辦牽頭)
規劃建設“深港創新圈”
——規劃建設“深港創新圈”,制定和實施深港創新圈行動計劃,結合深港兩地創新領域各自的特點和優勢,共同建設高水平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創新型產業項目,建成一批深港技術創新合作基地,加快建設香港高校深圳產學研基地,吸引香港高校來深合作辦學,建立深港高等教育合作與交流的長效機制。(市科技信息局牽頭)
19項重大問題和重要課題
工作方案提出,將深入挖掘研究《綱要》涉及深圳未來發展的重大問題和重要課題,一共包括以下19項。
——發揮深圳經濟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研究。結合《綱要》賦予深圳“一區四市”的發展定位,立足深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特點和優勢,提出強化全國經濟中心城市的各項政策措施,以及實施中心城市輻射帶動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市發改局牽頭)
——深圳建設國際化城市策略研究。按照《綱要》的要求,通過開展國內外國際化城市的比較研究,提出深圳在經濟發展、體制機制、自主創新、城市建設管理、法治水平、文化軟實力、生態建設、民生福利等方面趕超世界先進城市水平,建設國際化城市的實施步驟、主要任務和策略措施。(市委政研室牽頭)
——深圳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問題研究。按照《綱要》支持深圳建設區域金融中心的要求,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探索建立全國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繼續發揮深圳金融業在對外開放方面的開路先鋒作用,為全國的金融業改革開放積累經驗,深入研究提出建立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的總體思路、實施步驟和配套措施。(市金融辦、市委政研室牽頭)
——深圳市規劃管理體制問題研究。加強規劃統籌,探索建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及其計劃相互銜接的規劃體系,研究提出理順“三規”之間的關系,實現“三規”協調統一、規范科學的規劃管理體制的總體思路和具體意見。(市編辦牽頭)
——特區內外協調發展研究。按照廣東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研究劃定全市功能分區,統一布局和統籌全市基礎設施建設,理順財稅管理體制和政府投資體制,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全面提高財政保障基層公共事業水平,研究建立特區內外統一的公共服務體系,提出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的均等化發展目標和結構,促進人口和社會發展一體化。(市發展改革局、財政局牽頭)
——城市更新和城市改造政策研究。開展城市改造和城市更新,科學合理解決舊村、舊城、舊工業區和舊商業區等問題,促進舊村、舊城、舊工業區和舊商業區的二次開發,研究覆蓋全市、統籌各類更新改造類型的城市更新政策;開展城市改造與歷史文化保護研究,完善城市更新與歷史文化保護工作機制,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推進深圳成為全國城市更新封閉試點區域。(市規劃局牽頭)
——保障科學發展的土地管理機制研究。推動建立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共同責任機制,從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層設立與出讓、不同用途建設用地控制標準、“四舊”改造、土地收益調節機制等方面著手,研究提出有效整合、集約利用和合理調控土地管理體制的總體思路和政策措施。(市國土房產局、規劃局牽頭)
——深圳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和補償方案研究。目前,我市生態控制線內仍然存在為數眾多的合法建筑、廠房、住宅等,在充分考慮有關企業和群眾生存和發展問題的基礎上,提出有關行政、市場、社會和法律方面的政策措施,有效解決我市生態保護的補償范圍、資金來源、補償標準等問題,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有效體現政府權威,切實維護公正利用,確保我市生態安全。(市發改局、財政局牽頭)
——促進珠江口東岸地區一體化發展規劃研究。按照深圳、惠州、東莞三市簽訂的《推進珠江口東岸地區緊密合作框架協議》,對三市的有關規劃進行審視研究,研究促進珠江口東岸地區一體化發展總體規劃,提出珠江口東岸地區一體化發展的指導思路、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等,高起點、高水平規劃好珠江口東岸經濟圈。(市發改局、市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牽頭)
——深圳參與珠江三角洲區域交通管理一體化研究。按照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目標,深入研究深圳參與珠江三角洲區域交通管理一體化策略,提出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和高速公路電子聯網收費,推動建立統一、高效的綜合交通管理體制的政策建議和具體措施。(市交通局牽頭)
——深圳參與珠江三角洲區域環境綜合治理研究。按照《綱要》提出共同建立綠色大珠江三角洲地區優質生活圈的要求,從建立污染聯防聯治機制、開展治理大氣、水、土壤環境污染等方面,提出深圳參與珠江三角洲地區環境綜合治理的總體思路和具體政策建議。(市環保局、水務局、農林漁業局牽頭)
——深圳遠期水資源開發利用對策研究。按照《綱要》提出保障珠江三角洲及港澳地區供水安全的要求,論證深圳遠期水資源供應存在的缺口,從建立合理高效的水資源配置和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一體化等方面,提出深圳遠期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策略及具體措施。(市水務局牽頭)
——深圳前后海地區規劃開發建設研究。按照《綱要》共同規劃實施環珠江口地區“灣區”重點行動計劃,開展深圳前后海地區規劃開發建設研究,按照高標準規劃,高水平建設的原則,借鑒香港推進國際化的先進經驗,加快推進前海中心綜合規劃工作,將這一區域作為加強與香港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方面合作的載體,努力建設成為深圳學習趕超國際一流城市的樣板地區。(市規劃局、發改局牽頭)
——深港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模式研究。積極開展深港邊界地區整體發展策略研究,按照“共同研究、共同開發”的原則,提出推進深港落馬洲河套地區環境保護、城市規劃、產業發展、開發模式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交流合作的思路和模式,實現深港兩地產業發展的深度融合,將河套地區建設成為“深港都會”的示范區。(市發改局、規劃局牽頭)
——“大通關”模式研究。積極推進口岸通關制度的改革,研究探索海關、檢驗檢疫、邊檢等口岸查驗方式的創新,創新單一窗口或“一站式”通關模式。積極推進深港人員往來的便利措施,研究探索簡化兩地車通關登記手續。創新通關服務,打造以口岸通關執法管理為主,逐步向相關物流商務服務延伸的大通關統一信息平臺。(市口岸辦牽頭)
——深圳市社會保障體系研究。按照《綱要》提出的建立完善的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社會保障網的要求,根據我市社會保障體系的現狀和存在問題,研究提出適應全省養老保障統籌、產業結構調整、人口老齡化、人口結構倒掛的社會保障體系的政策建議。(市勞動保障局牽頭)
——戶籍制度創新管理研究。按照《綱要》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研究探索統籌人口規劃、人口政策及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方面的先行先試,創新戶籍遷入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統一的個人申報入戶政策。完善外籍流動人口登記管理制度,逐步將外來人口納入本地社會管理,為全國流動人口管理和戶籍制度改革探索新路徑。(市發改局牽頭)
——深圳市爭創國家教育綜合改革示范區課題研究。按照《綱要》提出的爭創國家教育綜合改革示范區的要求,重點研究引進1~2所港澳和國外名牌高校合作舉辦高等教育機構、擴大高等教育辦學自主權、推進高等學校治理模式改革等方面內容,提出我市推動高等教育發展上水平的基本思路和建議。(市教育局牽頭)
——擴大特區立法權法律適用范圍,破解“一市兩法”問題研究。199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深圳經濟特區立法權。2000年開始施行的立法法,繼續保留了深圳經濟特區立法權,同時還授予經濟特區所在市以較大市立法權。隨著深圳經濟的迅猛發展,特區內、外地方性法規的不一致,造成“一市兩法”現狀,給整個城市發展帶來諸多障礙。為此,研究提出擴大特區立法權法律適用范圍的具體步驟和實施策略,有效解決特區外的法律適用問題。(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制辦牽頭)(記者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