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在全國率先實行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省內異地處理
2009-5-31 19:0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從6月1日起,所有機動車輛在海南省任何地區發生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當事人可選擇在全省公安交警部門所設的任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理。”這是記者今天下午從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據悉,目前在全國范圍內海南省是第一個實行此項舉措的省份。
據介紹,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異地處理,是指交通違法行為不指定在違法行為發生地處理,可以在異地處理的一種違法處理工作模式。異地處理的適用范圍為對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及一般程序處理,當事人(交通違法行為人,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或管理人)無異議,僅處以罰款處理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據介紹該省異地處理具體規定為:所有機動車(包括注冊地為省外的機動車)在全省任何地區發生的僅處以罰款處理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當事人對此無異議的,可實行異地處理;注冊地為海南的車輛在省外因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被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并通過全國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網轉遞到該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違法行為可在全省范圍內接受異地處理;注冊地為省外的機動車輛在省外地區發生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不能在海南省接受處理;接受異地處理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如需給予如扣車、拘留、吊銷駕駛證等處理的,由該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交警部門執行。
據介紹,凡是異地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所收取的罰款全額繳入海南省財政廳省級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