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將被現場扣車
2009-6-11 12:5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6月10日,從浙江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獲悉,從6月30日起,浙江省內車輛交通違法5次以上未在規定時限接受處理的將被現場扣車。
據浙江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自5月1日浙江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實行交通違法異地罰繳措施后,全省交通違法數據庫已聯網。以前在外地被抓拍的超速、違章停車等違法行為數據進行了有效整合,尤其浙江省公安廳開展的《全省公安機關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方案》中“機動車及駕駛人有超過5次(含)以上交通違法行為且未在規定期限內接受處罰的,一律予以扣留機動車”規定的出臺促使違法車輛駕駛人轉變了觀念,從以前等車輛年檢的時候一并處理轉變為主動要求接受處理,從而出現了違法處理窗口人員大量集中接受處理現象。
根據廣大駕駛人的需求,經省公安廳批準,省公安廳交管局調整了相關措施的執行時間,即允許違法車輛駕駛人6月10日前到交警部門進行登記后另行安排時間接受處理,將原方案中“自6月10日起,在路面管理過程中發現機動車及駕駛人有超過5次(含)以上交通違法行為且未在規定期限內接受處罰的,一律予以扣留機動車”的規定,延至6月30日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