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資本轉移新趨勢與中部地區承接策略
2009-6-2 12:4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年來,伴隨國際國內經濟環境的變化,特別是要素成本的上升和外部需求的減弱,我國東部沿海地區正在加快產業調整和轉型升級,產業轉移和資本流動呈現新的特點和趨勢。與此同時,隨著國家促進中部崛起戰略的實質性推進,中部地區的基礎設施條件和投資環境日趨完善,對內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中部地區吸納或承接東部和境外產業轉移的能力逐步增強。抓住當前國內外產業資本轉移和國家刺激內需政策的有利機遇,研究中部地區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吸納或承接產業轉移,對于加快中部地區崛起,推進各地區合作互動,實現區域協調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戰略意義。
國內產業轉移的新特點、新趨勢
所謂產業轉移,一般是指由于資源供給或市場需求條件變化,引起的產業(企業)在地域空間上的位移或遷移現象。我國東部發達地區向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產業轉移已經歷時10年之久,由最初的政府主導型逐步轉向市場主導型,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的引導與市場機制的推動,促使產業轉移日趨理性化,并呈現出以下一些新的特征:
1. 產業轉移的規模擴大,領域拓寬,層次提高
據有關方面測算,僅東南沿海四省市(粵浙滬閩)需要轉移出來的產業將達到上萬億元產值。另據香港工業總會2008年調查數據顯示,目前香港公司在珠三角投資的工廠達5.75萬家,其中37.3%的港資加工貿易企業已有意將全部或部分在珠三角地區的生產活動轉移到中西部地區或越南。未來一段時期,盡管低附加值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加工貿易從沿海地區向中西部地區轉移的數量還會不少,但像家電制造、汽車零部件、石油化工等資本密集型乃至技術密集型產業的轉移也在逐步增多,污染嚴重的項目轉移得到一定抑制。
2. 從單個企業的零散遷移,發展為集群式整體性轉移
早在幾年前,遍布浙江的“塊狀經濟”就出現了明顯的移動痕跡,這種傳統產業的資本“抱團”流動,啟動了“塊狀經濟”的跨省復制。以紡織服裝業為例,近年來浙江、廣東等地的紡織服裝產業集群開始收縮,并呈現整體向中西部轉移的趨勢,一些服裝企業及相關配套的企業結伴到中西部投資建廠,形成了一些新興的服裝業集群。據統計,近一年來,河南、湖北、湖南、安徽、四川等地紡織服裝業投資增速居全國之首,產量同比提高30%以上。
3. 企業開始按照價值鏈分工,調整優化生產區位布局
東部與中西部之間的產業分工已從以前的垂直分工(中西部提供原材料,東部生產加工制成品),到水平分工(中西部提高自身加工的比重,東部從國際市場獲取部分原材料),再進一步由產業內分工發展到現在的產品價值鏈分工。突出的表現是一些企業在東部大城市做研發和品牌,而把生產基地轉移到中西部地區,形成國內“雁型”分工模式。
4. 東部企業的外遷過程受到當地政府的積極引導
起初,東部地方政府對企業外遷、對外投資大多持不積極、不鼓勵態度,主要源于三方面的擔心:一是大量建設資金外流、稅源流失、財政收入減少;二是可能會出現外移產業“空心化”問題;三是短期內會影響當地的充分就業。而現在這種態度發生了變化。隨著土地、勞動力、環境等因素對東部發展的制約與日俱增,迫使他們需要盡快將早前吸收的一些不適合發展的產業轉移出去,以使技術和附加值比較高的企業進入,因而東部尤其是在沒有發展空間的各類開發區,普遍在做“騰籠換鳥”的文章。當然,目前也確實出現了“騰出來籠而未換來鳥”的問題。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沿海有些地區已放緩這種“騰籠”進程。
5.中部地區成為產業資本“西進”最重要的聚集地
總體上看,產業資本在國內的空間流動繼續呈現“北上西進”的趨向。在此背景下,與東部地區相鄰且交通區位條件好的中部地區,由于生產和貿易成本相對較低以及本身市場廣闊等比較優勢,而成為目前產業轉移和資本投資最具吸引力的區域。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08年中部投資增長保持全國領先地位,增幅高達33.5%,分別比東部和西部地區高出12.2和6.8個百分點。中部地區工業增長幅度盡管比上年回落,但仍為各地區最高,達18.4%,分別比東部、東北和西部高出6.6、2.0和1.7個百分點。今年一季度中部地區城鎮投資增幅達到34.3%,比東部地區高出14.5個百分點,投資轉移日趨明顯。
從近些年看,中部地區吸引全國和境外的投資處于不斷上升勢頭。2005-2008年,中部投資占全國的份額分別達到17.57%、18.57%、19.37%和21.48%。在中部六省中,投資集中度最高的是河南省。河南投資占中部地區的投資總額已接近30%,占全國的比重已超過6%。河南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FDI)近四年的增長率分別高達40.7%、50.1%、65.9%和21.5%;去年雖然境外投資增幅回落,但吸引省外資金卻達到1849.2億元,比上年增長31.7%。
發揮比較優勢,實施有選擇的提升式承接發展策略
在中部地區以開放促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要看到目前在承接產業轉移過程中不同程度地還存在著“重引輕選、重量輕質、無序競爭、營商環境不盡如人意”等問題。因此,中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總體思路應該是:著力發揮中部地區的比較優勢,實施有選擇的提升式承接新戰略。按照科學發展觀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充分發揮中部地區的區位居中、交通便捷、人力充足、能礦豐富、市場廣闊等優勢,以體制機制創新和科技創新為動力,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投資軟環境建設為根本,以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為重點,通過有選擇的招商引資,帶動中部優勢產業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促進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生態環境改善,增加社會就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實現中部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崛起。
1. 把承接產業轉移與實行差異化發展相結合
中部地區在承接產業轉移過程中,要因地制宜,充分發揮自身獨特的比較優勢。目前各省都提出要承接沿海地區加工貿易梯度轉移,但在具體實踐中要進行分類選擇。根據各自的資源稟賦和產業特點,實行有差別地吸納或承接,防止形成新的區域產業結構趨同,避免同質化競爭。雖然中部六省整體經濟水平和結構狀況相近,但各自業已形成一些獨具特色的產業體系和優勢產業。如湖北的鋼鐵、汽車、電子信息和紡織服裝業;河南的食品、鋁工業、裝備制造業;湖南的工程機械、文化創意產業;安徽的自主品牌汽車;江西的有色金屬工業;山西的煤炭工業等。因而,在產業承接中要進一步增強各自的專業化特色。
2. 把承接產業轉移與培育內生動力相結合
承接產業轉移對中部地區來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如何把承接產業轉移與自身優勢的發揮、自身產業系統的培育以及新型工業化的推進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通過吸納發達地區的資金、先進適用技術和設備、管理方法和經營理念,逐步形成適合自身發展的產業調整新思路和新機制,特別是通過產業承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形成一批大中小企業相互配套,關聯度大、帶動力強、輻射面廣、集約化高的優勢產業集群,促使產業承接和自身發展的良性互動,帶動經濟跨越發展,這是中部地區在承接產業轉移中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3. 把承接產業轉移與結構升級和布局優化相結合
充分發揮產業政策的導向作用,鼓勵承接技術含量高的產業、非資源依賴型產業、以及為本地特色優勢產業延伸配套加工的產業,實現承接產業轉移與推動產業升級同步。企業的遷移也不是簡單的異地復制,要鼓勵遷移企業進行技術裝備更新、生產工藝和產品設計的創新,尤其是利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的加工制造業,走節能減排的新路子。在產業布局上要堅持集聚發展,突出重點,培育一批能夠帶動區域成長的新增長極。承接產業轉移不能無條件來者不拒,要堅決拒絕承接那些產能落后、污染環境,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不能為轉移項目能增加當地GDP和財政收入,而忽略其可能付出的巨大環境代價。
4. 把承接產業轉移與促進就業增長相結合
中部地區人口眾多,就業壓力大,特別是目前有大量農民工從沿海地區返鄉。因此,加快東部傳統產業向中西部地區梯度轉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積極承接那些能夠發揮中部勞動力成本優勢的、吸納就業多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引導和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回鄉自主創業,逐步實現中部地區由輸出勞務向輸出產品的轉化,由“移民就業”(把勞動力轉移到產業發達、工作崗位多的地區)向“移業就民”(把產業及工作崗位轉移到勞動力富余的地區)轉化,促進區域和諧、協調發展。
5. 把承接產業轉移與改善發展環境相結合
優越的地理區位并不必然成為產業轉移的首選地,中部地區在承接產業轉移中要占得先機,必須在優化軟硬環境上下大力氣。首先,要建設更加完善通暢的交通等基礎設施網絡和高效低廉的物流系統。據世界銀行對中國120個城市競爭力的調查,貨物進出海港的運輸費用是投資者必須考慮的關鍵問題。從內地到港口的運輸成本如果太高,甚至抵消了內地用工低廉的優勢,就可能會使一些企業(尤其是加工貿易企業)寧可關閉或外遷到東南亞低成本國家,也不會貿然向內陸轉移。盡管中部區位交通等基礎設施相對較優,但距離投資者的要求還有差距,如高速公路收費造成運費居高不下、鐵路運能長期不足、機場航線少,貨運能力低。
其次,要努力改善以政府效率、服務意識和法制為重點的投資軟環境。多為投資商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服務,諸如簡便的審批程序和市場準入、減稅和金融激勵等,并按照規范、透明、公平的原則辦事。最后要著力提高圍繞當地特色優勢的產業配套能力。讓投資者在當地就能采購到所需的原材料和外協件,得到所需要的研發設計、標準檢測、會計咨詢、物流配送、金融保險等服務。
幾項具體政策建議
1.設立中部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中部地區內部并不是都具備承接產業轉移的條件,特別是那些主體功能定位為生態涵養和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區域,不適宜大規模推進工業和城市化建設。因此,通過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的產業集中布局和高起點、高標準建設,引導和促進沿海轉移產業和外商投資向這些地區集中,有利于推動中部地區傳統發展方式的轉變。建議選擇中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帶、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等重點發展區域作為示范區,并抓緊研究制定示范區建設規劃。
2.通過政府財稅工具,降低出口型內遷企業物流成本。借鑒國外對遷到后發展地區的企業給予投資補貼的做法,由中央財政建立專項資金,對向中西部地區遷移的企業提供適當補貼,以降低其遷移成本(這樣還可抑制企業向東南亞低成本國家轉移)。加快取消或削減內地通往港口的政府公路收費項目;對中西部出口企業提供適當運費優惠計劃。利用擴大內需投資,建立和完善中西部與沿海的高效物流網絡。
3.出臺鼓勵跨省區產業園區合作共建的政策。把東部產業園區的資金、技術、管理和招商等優勢,與中西部地區的土地、勞動力和優惠政策等優勢結合起來,引導東部一部分傳統產業集群中的核心企業與相互配套的企業,整體遷移到中西部的產業園區。基礎設施投入和園區管理共同參與;共建土地收益和稅收按照雙方的股本和協議分成。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跨省區產業園區合作共建涉及的具體政策。
4.盡快制定吸引內資的產業指導目錄。國家已頒布《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08年修訂),現在還沒有專門針對中西部地區吸引內資的產業指導目錄。《關于禁止向西部轉移污染的緊急通知》中主要是引用既有的相關規定,缺乏現有產業水平上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尤其對于控制污染轉移相關產業的禁止、限制目錄沒有給出更具體的規定,這亟須進一步得到明確。
5. 建立產業對接的協調組織機制。一是建立產業轉移與承接的信息交流平臺,提供國家及各地區政府經濟政策、行業發展趨勢、商品供需動態、東中西部經濟合作主要意向以及備選項目等重要信息,幫助企業科學決策。二是設立省區間產業對接及轉移協調機構,定期不定期就產業合作發展、產業轉移對接、共同投資開發、重大項目推進等加強協調與溝通,以期產業轉移與承接的周期更短、成本更小、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