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7月提交三審稿
2009-6-24 14:3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現狀:我區道路路線長、路況差、安全事故頻發議點:把旅游、建設、氣象、新聞媒體等各部門、單位的行為和職責都納入到詳細、可實施法規細則中來。比如可以考慮將區內道路安全設施建設的投入和管理納入到政府規劃中……
昨日下午,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區公安廳、區公安廳交警總隊、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相關單位負責人召開座談會,對《西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改意見進行討論。
據了解,今年5月,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向區人大常委會就《西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改意見提交了二審稿件,但還有部分內容不完善。
為了將《西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制定成一部符合我區實情,又便于實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等相關部門聯合我區各地(市)采集了大量資料、信息,在《西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改草案出來后,與各相關單位進行討論座談。希望修改后的預送三審草案能在7月通過區人大常委會議案。
在昨日的座談中,各相關單位結合在工作中獲得的經驗、信息和實際操作辦法,對《西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改草案提出了合理性建議。
與會人員認為,根據我區道路路線長、路況差、安全事故頻發的具體情況,各相關單位在調查和日常工作中了解到,要使我區道路交通安全得到有效管理,不僅要加強普法宣傳工作,還應該把旅游、建設、氣象、新聞媒體等各部門、單位的行為和職責都納入到詳細、可實施法規細則中來。
比如可以考慮將區內道路安全設施建設的投入和管理納入到政府規劃中;建設、交通部門在實施建設工作中應合理設置交通安全設施;旅游部門該如何監管旅游車輛安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如何加強農牧區摩托車、拖拉機及低速機動車無牌無證等不規范行為的管理力度;如何讓公安交警部門在執法中有法可依、職責更加清晰等意見。
通過向相關單位征求意見后,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將在近日對《西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作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使《西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成為一部有法可依、服務人民、便于實施、有地方特點的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