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道路貨運(物流)一體化發展意見出臺
2009-6-29 12:1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7月1日起,滬蘇浙集裝箱車可享受同城待遇。
6月19日,長三角兩省一市聯合發布了《關于推進長三角地區道路貨運(物流)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簡稱《意見》)。明確指出,凡經滬、蘇、浙三省(市)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批準,具有合法營運資質的集裝箱車輛在長三角地區從事異地經營的,滬、蘇、浙三省(市)各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應視同本地企業,實行道路集裝箱運輸車輛的經營資質互認,享受同城待遇,不對該企業和營運車輛實施異地經營備案登記等相關管理內容和收費。
《意見》就加快推進長江三角洲(以下簡稱“長三角”)地區道路貨運(物流)一體化發展提出了明確的做法。
目前,我省已有省級重點物流企業12家。我省評定重點企業這一做法將推廣到長三角。《意見》指出,滬、蘇、浙三省(市)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地物流發展實際情況,組織對本省(市)的道路貨運(物流)重點企業的評定,并通報給其余兩地,由三方共同發文認定“長三角地區道路貨運(物流)重點企業”(下簡稱長三角物流重點企業)。
“被評為長三角物流重點企業的,將享受長三角兩省一市重點企業待遇,對其在長三角的發展、業務拓展都有較大的促進作用。”浙江省運管局貨運處有關負責人說,對長三角物流重點企業的車輛,將和下一步推廣“甩掛”運輸確定的試點企業的車輛一起,準許其牽引車拖掛非本企業所屬的掛車,并在運政執法檢查時,不得以此為由進行處罰。
據了解,目前,貨運(物流)企業的牽引車只能甩掛本企業所屬的掛車,否則將被視為違規行為。而《意見》的實施,將減少空駛率,有助資源整合和車輛整合。
此外,將建立長三角物流重點企業協調平臺,凡長三角地區道路貨運(物流)重點企業,在異地設立分公司或從事經營活動、違章處理等發生矛盾時,可以由企業直接申請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調,并組織長三角地區道路貨運(物流)重點企業聯系交流,每年組織1-2次道路貨運(物流)重點企業異地交流協作會議。
目前,各省(市)進出港口的集裝箱車輛RFID卡(射頻識別)有各自的標準,下一步,滬、蘇、浙三省(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共同推進貨運車輛使用RFID卡技術。達成統一的技術標準,數據互聯互通。對各省按照統一標準發放的RFID卡,實行互相認可,信息共享,不得要求重復辦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