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六條措施確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
2009-6-5 14:40:00 來源:網(wǎng)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是深入開展汛期水上安全大檢查。各縣(區(qū))政府組織有船鄉(xiāng)(鎮(zhèn))和相關職能部門,迅速開展汛期安全大檢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航務海事執(zhí)法人員在現(xiàn)場檢查和巡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明確處置措施和整改期限,對未按要求和期限整改的安全隱患,將情況及時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無證經(jīng)營、無證駕駛、超載、非客船載客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絕不手軟。
二是全面落實汛期安全工作制度。確!巴:椒舛珊蜏p載制度”、“客渡船簽單發(fā)航制度”、“汛情傳遞制度”落實到位。凡達到警戒水位線和封渡水位線時,必須停航;第一次洪峰到來時,所有船舶必須立即停航;各航務海事機構在電站大壩和攔河堤壩500米以上設置禁航警戒線,禁止一切船舶超越警戒線航行。
三是嚴格執(zhí)行“救生衣行動”。加大“救生衣行動”常態(tài)化管理,凡“救生衣行動”執(zhí)行不到位的,簽單員不得放行,海事人員要從嚴查處。
四是建立完善應急救援機制。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完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強化應急演練,確保領導機構、組織方式、救援隊伍、物資設備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五是認真落實公益性渡口政策。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將所轄區(qū)域內的公益性渡口建設、渡船維修、更新和渡工補助等所需經(jīng)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制定公益性渡口建設方案,建立長效安全管理機制,切實為鄉(xiāng)(鎮(zhèn))管船機構、公益性渡口提供必要的人員和經(jīng)費保障。
六是嚴格值班和信息傳遞制度。汛期,市級相關部門將不定期對重點鄉(xiāng)(鎮(zhèn))和渡口、碼頭進行明查暗訪,各地加強24小時值班,領導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及時傳遞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及重要水情。河流、庫區(qū)上游相關部門密切注意水位變化情況,及時將汛情通報下游相關部門,嚴防突發(fā)事件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