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十項新舉措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2009-7-13 16:3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為支持外貿企業克服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配合遼寧省沿海經濟帶開發開放戰略的實施,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外匯局遼寧省分局制定并下發《關于支持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外匯政策意見》,提出了十項促進企業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的政策措施。
一是改進房地產行業外匯管理。允許遼寧省內外匯局各分支局根據商務部網上公布的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備案清單辦理外匯登記。允許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用資本金結匯歸還借用的境內關聯公司貸款。二是加大對進出口企業貿易信貸支持力度。對進出口企業單筆等值3萬美元(含)以下的預收貨款和延期付款不納入貨物預收匯和延期付匯比例限制。在審核貿易真實性和一致性的前提下,外匯局可根據企業申請核定擴大預收匯或延期付匯比例及收付匯額度。三是進一步簡化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管理手續,來料加工繳費收匯登記比例由20%提高至30%。四是進一步簡化和規范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放寬企業實行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的資格條件,鼓勵大型企業集團實行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五是開展境外擔保項下境內貸款試點。允許遼寧省內企業進行為期一年的境外擔保項下境內貸款試點。對國家產業政策鼓勵或允許、具有良好財務狀況和較強償債能力的中資企業境內貸款,經遼寧省分局批準,可以接受境外機構和個人擔保。六是境內企業對外擔保由逐筆審批改為余額管理。具有一定規模業務需求的企業,可根據相應規定,向外匯局遼寧省分局申請對外擔保余額指標,企業可在核準的余額指標內自行對外提供擔保,無需逐筆向外匯局報批。七是進一步加大境外投資外匯政策支持力度。對境外投資前期費用確實需要超過中方投資總額15%,且期限需超過半年以上的,可向外匯局申請提高所需外匯資金比例和延長期限。八是放寬遠期收匯備案管理。遠期收匯備案期限由出口后60天放寬到出口后180天;對于已經辦理遠期收匯的企業,可根據企業需求辦理二次遠期收匯備案。九是加強與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信息交流與合作,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十是外匯管理部門創新服務機制,提高服務效率,實行外匯政務公開等方式為企業提供更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