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將為收費公路立法 遇特殊情況收費公路免費
2009-7-28 16:2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987年10月我省設立第一個公路收費站,目前公路收費站已遍地開花,開車上路繳費也習以為常。
昨天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江蘇省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草案)》中明確,公路發展應堅持非收費公路為主,適當發展收費公路。
堅持非收費公路為主
1月1日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后,不少人將“政府還貸二級公路的收費將逐步有序取消”
誤認為是收費公路政策將同步取消。昨天,省交通廳副廳長汪祝君表示,當前及今后較長一個時期,收費公路政策仍是籌集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重要渠道。不過,公路是公益性設施,從理論上講,應當由政府建設并無償提供使用。因此,《條例(草案)》第三條明確公路發展應當堅持非收費公路為主,適當發展收費公路;收費公路則以政府還貸公路為主,經營性公路為輔。
法定年限收不回投資的公路不能批
哪些道路建成收費公路,哪些收費道路取消收費,在實踐中一直有矛盾。如,有些地方積極要求建設收費公路,地方配套資金又不足,就向銀行申請貸款建設。由于建成的收費公路收費額有限,導致無法正常還本付息。為了促進收費公路健康發展,避免產生矛盾,《條例(草案)》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省發展和改革部門不得批準(核準)不具備在法定年限內收回投資能力的收費公路建設項目。
另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為了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要求撤銷收費站,提前終止收費。由于現行法律、法規對于提前終止收費,如何有效化解債務、安置人員都沒有相應規定,導致了在撤站過程中的一些矛盾不能有效解決。《條例(草案)》第十三條規定:“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收費公路提出提前終止收費的,應當制定撤站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撤站方案應當對人員安置、債務化解等作出具體安排。”
收費公路轉讓收費權須經省府批準
去年,摩根大通曾經曝出中海集團可能轉讓南京長江二橋股權的消息,備受關注。據了解,公路收費權轉讓中,仍有一些問題缺乏法律依據。為此《條例(草案)》第十六條規定:“收費公路經營企業依法轉讓股權,使公路經營企業控股單位發生變更,或者質權人實現質押權導致收費權主體發生變更的,應當按照收費權轉讓程序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另外,收費公路轉讓經營權,《條例(草案)》對資金也提出了要求。第十七條規定:“收費公路收費權轉讓協議不得承諾固定回報率,外商受讓收費公路收費權的,不得利用國內貸款支付轉讓金”。
遇特殊情況,收費公路免費放行
2008年初的大雪,曾經在全省造成交通癱瘓。當時省政府要求高速公路免費通行,但南京長江二橋等由于實行了經營權轉讓,一開始仍然收費,給交通造成了更大的壓力。記者看到,此次《條例(草案)》吸取2008年初特大雪災的經驗教訓,為了在發生公路嚴重損毀、重大交通事故或者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時,保證道路暢通、快捷,維護車輛駕乘人員的利益,第二十四條規定,發生上述特殊情況時,省人民政府可以決定收費公路臨時免費放行車輛。
高速公路和封閉式公路應聯網收費
在南京,繞城公路、長江二橋、三橋、寧馬高速等都沒有與全省聯網收費,如從三橋到滬寧高速,車輛需要在三橋繳一次費,到繞城繳一次費,到了滬寧收費站還得再繳一次費,影響到了快速通行。為了保障車輛通行效率,結合我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的實際,《條例(草案)》第二十六條要求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閉式收費公路,應當實行全省聯網收費、統一結算和管理。
遇到大霧長江二橋、三橋封閉,往往有很多過路司機只得在連接線上苦等,有時候甚至需要等上十幾個小時。司機們困在車上,吃喝拉撒都無人管,晨報也曾經多次做過報道。今后這一問題有望得到解決。《條例(草案)》第三十九條規定,在發生公路嚴重損毀、重大交通事故或者重大自然災害等導致車輛在封閉式收費公路上滯留四小時以上的情況下,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和沿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一起采取應急措施,向滯留人員提供飲水、食品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