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危貨承運可辦理統一保險
2009-8-18 13:1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記者從浙江省統籌道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保險項目(簡稱危貨承責險項目)四方合作簽字儀式上獲悉,浙江省危險貨物承運可以辦理統一保險了。這是通過保險經紀公司設計制定合適的保險產品的全省性統籌項目,也是浙江在行業性強制保險方面作出的創新性試驗。
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浙江省內各地市自2005年起陸續開展危貨承責險項目,主要由中國人保財險、中國太平洋財險、中國平安財險、中華聯合等幾家公司承保。項目整體上存在著保險保障不足、保險責任混亂、保險費率過高等問題。據統計,浙江省每年事故60起左右,主要是拋、冒、滴、漏的小事故,有些企業嫌理賠麻煩,就沒有報案。
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規范了省內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投保內容,提升了保險服務品質;浙江省綜合交通物流行業協會危險品物流分會、浙江共安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險、中國平安財險等多方實施強強合作,對危貨承責險的保險責任、保險金額、保險理賠服務等幾個方面都進行了創新和完善。
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胡森介紹,統一保險費率合理,保險基準費率為投保金額的0.6%,并按最低保額為基準,逐級遞減;同時考慮到實際情況,對小噸位城市配送及承運危險性低的貨物的車輛給于優惠價。
據悉,統一保險根據車輛噸位設置最低投保限額,并鼓勵企業按更高額度投保。例如,運輸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貨物的車輛,10噸以下最低投保限額30萬元,10噸以上最低投保限額40萬元,基本可以滿足事故造成的損失賠償。
同時,統一保險取消保險限額內分項賠償限額,實行總損失賠償;貨物責任與第三者責任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將貨物險與貨物引發險合二為一,對貨物不需要再交錢進行保險;擴展承保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普通貨物;擴展承保駕駛員、押運員等被保險人雇員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在新保險協議中,雙方還約定了對票據的處理,明確了被保險人提供材料的內容,這將有效減少糾紛。
據介紹,全省統籌后,在保險服務方面,保險公司承諾了保險培訓、限時服務、預付賠款等多項服務內容。同時,增加保險經紀人之后,經紀人也將為企業提供風險管理、安全培訓等相關服務,協助被保險人進行保險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