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ERSK:歐洲海關提前艙單規則
2010-10-19 19:0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歐盟第 1875/2006 號規則 – 入境摘要報關單 (ENS)
歐洲海關提前艙單規則將于2010年12月31日開始執行,其適用于全部27個歐盟成員國。此規則的主要目的在于確保貨物到達歐盟地區之前必須執行安全風險評估。
如果未能遵守此規則,最嚴重時可能導致停止裝卸貨物,以及貨流和供應鏈的中斷。另外,海關當局將會向負責提交貨物申報單的承運人和其他方強制征收罰款或其他罰金。
規則范圍
入境摘要報關單 (ENS):
針對所有進入歐盟的貨物,馬士基航運公司必須向歐盟首個停靠港提交入境摘要報關單 (ENS),而且必須在24小時之前,于非歐盟裝運港將貨物裝載到駛往歐盟的船舶之前。
以下貨物需提交 ENS:
要進口到歐盟的貨物 – 即在首個或后續歐盟停靠港卸貨的貨物。
目的地為非歐盟地區的“Freight Remaining on Board”(未卸貨運)(FROB)
運往歐盟或非歐盟港口的轉運貨物。
最終目的地為歐盟和非歐盟地區的所有轉運貨物。
馬士基航運公司負責以電子報關形式及時向海關部門提交相關入境摘要報關單。為遵守海關部門規定的截止期限,馬士基航運公司將要求托運人及時地提交完整、準確的裝船須知 (SI) 和報關信息。
以下是裝船須知中必須提供的 ENS 數據要素:
提單號
托運人和收貨人的名稱和地址(EORI 號,如有)
通知方(如果是“待指定”提單,則必須提供 EORI 號)
可接受貨物說明
4 位 HS 商品代碼
包裝類型
包裝數量
集裝箱編號
總重量(千克)
聯合國危險貨物代碼
封條號
運輸費用支付方式代碼(例如,現金、信用卡;僅在適用時提供)
注意:
對于“短程”運輸,必須在抵達歐盟 2 小時前提交 ENS。
如貨運代理欲提交 ENS,必須獲得馬士基航運公司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