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進口藥品新規則10月16日起生效
2010-10-24 11:1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俄羅斯商務咨詢網站報道,俄羅斯聯邦政府“關于向俄羅斯聯邦境內進口醫用藥品規則”之政府令于2010年10月16日起生效。俄政府令指出,該規則不適用于進口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 向俄羅斯聯邦境內進口藥品的既可以是生產商,也可以是批發貿易機構。與此同時,藥品的國外研制商和藥品的國外生產商,在持有俄羅斯衛生與社會發展部許可的情況下,也可以向俄羅斯進口具體批次的藥品。
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和藥品生產商也能夠獲得俄羅斯衛生與社會發展部的許可,進口具體批次的藥品用于研究、安全、質量和效用檢查。
同時,禁止向俄羅斯聯邦進口偽造、質量差和(或是)非法的藥品。
進口具體批次用于進行臨床研究、進行國家注冊鑒定、以及用于醫療救助的藥品,需在俄羅斯聯邦衛生和社會發展部發放的許可基礎上進行。與此同時,向俄羅斯進口未經注冊的藥品,但該藥品具有關稅同盟商品的法律地位,無需向海關機構出示俄羅斯聯邦衛生和社會發展部發放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