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重大交通事故要追究車輛管理單位責任
2010-1-25 13:3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今后,山東省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除正常組織施救外,還將重點調查相關企業和單位的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并依法進行追究。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山東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工作意見(試行)》,意在強化事故調查,明確追責范圍。去年我省發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有33起是由營運車輛肇事引起的,占總數的51.6%,而作為營運車輛重要管理單位的營運企業,在對其所屬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中存在一系列突出問題。
今后,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客、貨運輸車輛發生的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將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有關單位及人員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的情況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和其他責任追究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