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劇毒物運輸車容積禁超十立方米
2010-12-6 15:07:00 來源:網(wǎng)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日,記者從交通部門獲悉,我省將修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并從2011年1月1日開始實施,按照新規(guī),對于運輸爆炸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運輸有了新的規(guī)定,將更好地保證我省道路運輸?shù)陌踩?nbsp; 據(jù)了解,根據(jù)此次修改的新規(guī),運輸劇毒、爆炸、易燃危險貨物的,應當具備罐式車輛或廂式車輛、專用容器,車輛應當安裝行駛記錄儀或定位系統(tǒng)。運輸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運輸劇毒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罐式集裝箱除外。運輸劇毒、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zhì)量不得超過10噸,但運輸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集裝箱的非罐式專用車輛除外。另外,不得使用罐式專用車輛或者運輸有毒、腐蝕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運輸普通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