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納環保署禁止進口破壞臭氧層的化學物質
2010-1-31 14:1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據《商業和金融時報》1月21日報道,加納環境保護署上周五宣布,從2010年1月1日起,禁止進口破壞臭氧層的化學物質及含有該類物質的產品和設備。這些物質和設備包括:碳氟化合物(chlorofluorocarbons用于制冷、泡沫材料和噴氣燃料)、鹵代烷(滅火劑halons)、四氯化碳(carbon tetrachloride用語清潔精密機床、金屬和電路板的材料,也可作為實驗室試劑)。加納環境保護署解釋稱,該禁令是為了履行加納對《蒙特利爾破壞臭氧層物質管制議定書》的義務,符合加納第LI 1812號法令,即《對破壞臭氧層物質的管理規定》。加納環境保護署提請該類物質和產品的用戶及進口商遵守該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