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內地簽訂葡萄酒通關征稅合作安排
2010-2-23 23:0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前不久,香港與內地簽訂葡萄酒通關征稅合作安排,為經香港輸往內地的萄葡酒提供通關征稅便利。 新措施包括,已登記的貿易商可選擇在葡萄酒進口內地十個工作日前,要求內地海關對將要進口的葡萄酒預先評稅,當有關貨物進口內地時,內地海關一般會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報關程序。另外,即使已登記的貿易商沒有選擇使用預先評稅安排,內地海關亦會盡可能縮短其在內地口岸的通關時間。如葡萄酒屬曾經進口內地的品種,若通關文件齊全,一般可于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有清關程序;如葡萄酒從未進口內地,則一般可于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