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的“堵”與“疏”
2010-3-1 22:37: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林振強
“超載的車輛壓得路面有些顫抖”、 “新修的公路不到一年就遍體鱗傷”、 “嚴重超載引發交通事故”……提到貨車惡意超載,相信沒有人不表示憤恨。因此,試圖用經濟手段遏制超載的計重收費,受到廣泛推崇也就變得順理成章。
長期以來,我國收費公路采取的是以車輛核定裝載質量為依據,按照車型分類的方式收取車輛通行費。與此相比,現行的計重收費有很大進步。然而,在對超限超載的治理上,各地依然延續著 “堵”的思維——“懲罰性”收費的做法,與傳統的加大罰款、加重稅費并沒有太大區別。
我們看到,要想真正 “堵住”超載的發生,并非易事。各地超限超載情況仍時有發生,并且為對付計重收費而采取的逃費 “竅門”也是層出不窮。在這種 “貓鼠游戲”中,計重收費起到的作用也漸為有限。
以罰款為手段的 “堵截”政策真是最好的選擇嗎?實際上,我們應仔細思考的是,到底是什么原因讓貨運司機們鋌而走險去超載。近些年,公路貨運競爭不斷加劇,以致一些企業靠低價在市場中尋得位置。但燃油、人力、稅費等企業成本的高企,卻是所有貨運企業不得不面對的挑戰,使得 “微利時代”的公路貨運企業必須靠多拉貨來彌補收益。可以說,想方設法 “超載”的貨運企業中,一部分也是一種無奈的選擇。
正因如此,要想在源頭上遏制超載,不光要加大治理力度,也要為合法企業的正常運營留下一個 “疏通”的出口。我們不得不承認的一個事實是,中國高速公路收費之高已讓一些貨運企業不堪重負。尤其一些地方打著 “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旗號,隨意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時間、增加收費站數量、調高收費標準,更是為貨運發展制造了障礙。
計重收費,作為國際通行的收費方式,本身并沒有太大漏洞。關鍵的問題在于,如何盡快規范和統一收費標準,推進道路及收費聯網,降低收費標準等等,推動公路貨運規范發展,才是我們需要認真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