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擬對攜帶危險品實施"檢查權"和"拒絕服務權"
2010-4-20 16:1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9日召開的上海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了《上海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令禁止乘客攜帶危險物品乘車,同時賦予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對危險物品的檢查權和對攜帶危險物品乘客的拒絕服務權。 據介紹,上海將進一步明確和保障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和各項優先措施;調整“一區一骨干”公共汽電車行業運營體制下線路經營權制度;進一步提升公共汽電車行業的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全市正推進形成浦西、浦東、郊區三大區域性經營格局,并已分別成立國有公共汽電車企業作為各個經營區域的骨干企業,在新的經營格局下,少數區縣將只有一家經營區域的骨干企業。
為建立起線路調整公眾參與機制,草案規定,上海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線路開辟、調整的年度計劃,應當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召開聽證會等方式征詢涉及范圍內單位、居民的意見;且征詢的意見作為線路開辟、調整的依據之一。草案同時對新建居住區居民出行困難問題做出規定,上海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為新建居住區等建設項目同步配套線路,提供與鄰近公共交通站點的接駁服務。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新建居住區等建設項目配套的公共汽車和電車站點的規劃納入相關控制性詳細規劃,并不得擅自變更站點用地規劃。同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前,應當征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意見,督促開發商按照規劃實施站點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