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定為“詐騙罪”
2010-7-24 14:03: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訊 近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廳聯合發布通告,對“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數額較大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通告中顯示,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266條之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使用偽造、盜竊、買賣或者他人非法提供的武裝部隊車輛號牌;采用調換車輛通行卡等方法減少實際通行計費里程;使用偽造、變造的車輛通行卡支付;使用偽造、變造、盜竊的其他車輛交費優惠證明;假冒綠色通道免費車輛;采用影響計重的方式,隱瞞車輛實際載重;采用其他手段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同時具有上述所列兩項以上行為的,詐騙數額應當累計計算。(洪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