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遲到變“慢遞”
2010-8-12 2:2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從杭州和北京寄來的兩包裝有工業鍋爐配件的快遞,本該在7月23日送到我的單位。可過了六七天后,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才打電話通知我過去拿快遞包裹。快遞變‘慢遞’,這樣的服務質量怎么能讓我們信賴?延遲后帶來的損失誰來賠償?”日前,某地產公司的李先生致電本報新聞熱線反映。 據李先生介紹,兩封快遞投遞時間前后超不過兩天,“杭州寄來的快遞7月23日就已到達,可是申通快遞公司興安路營業廳過了六七天才通知我過去拿包裹,由于那段時間我一直在外地,沒有時間去拿,8月3日上午,我到申通快遞公司興安路營業廳拿到包裹后,有位朋友告訴我包裹上顯示的地址不屬于超遞范圍,申通快遞應該送貨上門。”
“收到杭州的包裹后,我多次打電話詢問北京寄來的包裹,快遞公司才派人送過來。我不是經常收發快遞,對快遞的服務不是很不了解,但是我覺得既然是快遞,就應該按規定的時間內送到,現在耽誤了10多天,延遲造成的損失該誰來承擔?”李先生對記者說。
為此,記者來到申通快遞公司興安路營業廳,一位姓宋的工作人員表示,前一段時間正是天氣高溫,許多投遞人員因中暑都請了病假,目前公司很難派出更多人手,對晚收到快遞的客戶十分抱歉。
隨后,記者與呼市郵政局的一位徐姓工作人員取得聯系,該工作人員表示,市民可以通過市郵政業消費者申訴熱線“12305”反映相關情況,同時提醒消費者對快件延誤、丟失、損毀的,可以通過有效途徑向相關快遞企業進行索賠。同時消費者在使用快遞業務時,不要貪圖便宜,應盡量選擇信譽好、管理規范、網絡覆蓋廣、直營式的快遞公司。在寄遞貴重物品時,應予以保價,并詳細填寫快遞單,標明物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