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降低進口征稅標準打擊“代購”
2010-8-13 22:5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9月1日將要實施的海關新政,令很多代購的個人或商家很受打擊。 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而此前,免征的額度是港澳臺地區400元,日本等國家500元。
分析人士稱,此次新政主要是打擊那些通過“螞蟻搬家”免稅進貨的商家,以及通過留學生等批量代購商品的個體。同時,降低的進口征稅標準,也影響到了部分香港商家。香港某家以化妝品銷售為主的大型網店客服人員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我們也在打聽消息,不知道海關是否會嚴格執行,或者具體執行的每種產品每個地方的征稅標準是多少。那樣的話就對我們很有影響。我們也會在網上公布相關信息,公告給消費者。”
該網站有相當部分業務來自內地客戶的“網購”,而且以個體客戶為主,通過EMS郵遞,“按規定客人單筆金額超過800元的才會被征稅和抽查,但據客戶的反饋,現在有些400元的也會被隨機抽查。征稅的標準不一,有20%~50%。”
新政實施之日,同時廢止的1994年《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境郵件中個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稅額的通知》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允許進出境的限值為人民幣800元,免稅額為人民幣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允許進出境的限值為人民幣1000元,免稅額為人民幣500元,超出上述免稅額的郵寄進境的個人物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征收進口稅辦法》規定,對超出部分征收進口稅。
廣州的一位海運貨代劉先生告訴本報記者:“不僅是因為廣州即將舉辦亞運會的緣故,可能真如業內猜測的那般,代購是這次的打擊對象,通關公司就是海關下一步清理的對象。”比如,以前50公斤以上的才被抽查,現在10公斤、20公斤的貨,也可能被抽查并罰款,而且海關查驗的頻率也高了,以前10∶1,現在可能是10∶3、10∶4。這種情況在廣州、深圳、珠海、東莞等進貨量大的地方更為普遍。
“我們這些貨代現在都很閑。”劉先生說,盡管已經小心翼翼地提前知會貨主們了,但罰款和超出的關稅,還是由貨主們來承擔,劉先生接到的業務也還是越來越少了。
海關提高抽查頻率,給貨主們帶來的另一個困擾是資金周轉減緩、庫存周轉減緩。廣西一位趙姓貨主說,他們的貨物都是幾萬幾萬元地進口,盡管不存在海關新政的直接影響,但間接地延長了通關時間,“因為要查驗的貨相對增加了。以前一號匯錢,三號就能收到貨的,現在可能五號、十號才能收到貨。”
先期那些通過“螞蟻搬家”或者免稅進貨的商家或個體,現在已開始囤貨提價。“也許我們過陣子也會提一點點。比以前的免稅商品價格貴一點,但比消費者直接去境外購買帶回來便宜。”趙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