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福建省開發區建設發展取得十項主要成果
2010-8-19 15:4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是臺商投資區擴區和新設促批工作取得重大進展。省外經貿廳牽頭會同國土廳、住建廳和福州、泉州、漳州市政府,積極做好促批工作,商務部、國土部、住建部均已同意。日前,商務部正式向國務院提出申請,建議批準福州臺商投資區擴區和新設泉州、漳州臺商投資區。
二是漳州招商局、泉州開發區成功升格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協助并組織開發區加強與商務部、國土部、住建部溝通,做好促批工作。4月25日和6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先后下文,漳州招商局經濟開發區、泉州經濟開發區經國務院批準升格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三是部分開發區整合、升級、擴區工作取得實效。5月18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同意設立福州保稅港區的批復》(國函〔2010〕40號),同意將福清出口加工區、福州保稅物流園區與江陰港區、江陰鐵路物流園區整合設立為福州保稅港區。此外,龍巖經濟開發區與龍洲工業園區整合擴區也獲省政府批準。
四是部分工業集中區升格為省級開發區前期工作取得新進展。省外經貿廳會同省國土廳、住建廳、環保廳,積極指導漳州華安、三明清流、寧德福鼎、南平松溪等20多個工業集中區,做好規劃、土地、環評等前期工作。目前,三明清流等12個工業集中區升格為省級開發區的條件已經成熟,省外經貿廳已上報省政府建議予以批準。
五是構建陸地港公共物流平臺工作得到推進。指導晉江、南平、三明、龍巖陸地港項目(原稱無水港)公共物流平臺,加快土地報批、規劃設計、招商引資、信息平臺開發和海關監管場所申請等工作,力爭年底晉江、南平、三明、龍巖陸地港項目全部開工,晉江、南平陸地港投入試運營。
六是制定并出臺了支持開發區發展有關政策。出臺了《陸地港資金管理辦法》,省外經貿廳每年安排800萬元,用于支持陸地港公共物流平臺建設,鼓勵外貿貨物通過陸地港進出口,加快發展第三方物流。制定了《扶持陸地港發展的政策措施》并上報省政府,提出了土地、融資、報關檢驗、鐵海聯運、路網銜接等10個方面的政策。研究了《關于進一步促進開發區規范管理和加快發展的意見》,提出了在用地、用海、審批等10個方面支持開發區加快發展的建議。出臺了省外經貿廳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發展的政策措施。
七是探索了開發區區域投保新模式。省外經貿廳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福建分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在開發區建立“區域投保”模式。福建信保公司將為省級以上開發區區內出口企業提供優惠的保險費率,并在保單融資的利率、手續費等方面給予優惠。
八是舉辦了第三屆山海開發區項目對接洽談會。進一步加強了山海開發區的對接交流,推動了沿海開發區產業轉移和山區開發區招商引資工作。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泉州經濟開發區和莆田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分別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福建分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
九是加強了開發區環境保護工作。省外經貿廳、省綠化委員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創建綠色園區工作的通知》,提出用三年時間,在全省省級以上開發區開展創建綠色園區工作。會同環保廳研究制定了進一步加強開發區環境整治工作的建議,省政府采納并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環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閩政[2010]215號)。
十是推動了閩臺開發區對接并取得新成效。5月初,隨省經貿考察團赴臺期間,福州保稅區與基隆港務局、象嶼保稅區與臺中港務局、海滄保稅港區與高雄港務局、泉州出口加工區與臺灣加工出口區電電公會、晉江無水港與高雄船代公會分別簽署了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建立業務交流及協談機制,加強物流產業、海運市場信息交流。[來源:福建省外經貿廳]